广州市白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关于采购2021年实验室检测消耗品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市白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广州市白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拟向社会购买一批实验室检测消耗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聘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消耗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
三、采购数量:1批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
五、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15:00
七、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农产品检测大楼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2020年7月23日15:00
九、磋商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农产品检测大楼会议室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36737807
(二)采购人:广州白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亭西路30号农产品检测大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36737807,020-36737035
邮编:510470
***:2021年广州市白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消耗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广州市白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