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主要矛盾善解死结
近期来,龙洞司法所连续成功调解了三宗死亡赔偿纠纷,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力维护了龙洞地区的社会稳定。
第一调:某大学龙洞校区工人死亡赔偿纠纷。
3月29日,岳某在某大学龙洞校区内进行施工作业时,被倒下的树枝砸中脑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龙洞街调处办马上联系死者家属,第一时间就岳某死于意外的事实向死者家属进行详细的说明和开导,同时要求学校方及时做好善后工作,为下一步调解打好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连续两天的调解,双方就岳某的死亡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第二调:龙洞某医院死亡赔偿纠纷。
14岁少女屈某贤在交通事故中被机动车撞伤,后被送至龙洞某医院医治,治理4天后病情不见好转,于是转送武警医院治疗,在送至武警医院时武警医院认为屈某贤病情已经非常严重,同时下发了病危通知书给家属,第二天屈某贤死亡。屈某贤死亡后,家属认为龙洞某医院存在误诊及救治不力,要求龙洞某医院赔偿;而医院方则认为已经尽到医疗责任,不应该对屈某贤的死亡负任何责任;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龙洞司法所获知情况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该纠纷涉及到肇事司机责任,而且屈某贤死亡的原因需要进一步查明,因此调解时间经过连续2个多月,当事人9次来到司法所协商,4月27日双方才终于达成一致,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第三调:奥企公司员工死亡赔偿纠纷。
2月25日,龙洞街辖内某实验设计公司派伍某等8名工人到荔湾区某污水处理厂工作。午休时,伍某不知何故自行去爬树,摔在地上引致后脑勺出血,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方与公司方因伍某的死亡补偿问题发生纠纷。
龙洞街调处办工作人员获知后,马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处人员敏锐察觉到伍某是否属于工伤死亡是本案的关键。经公司方申请,区劳动局认定伍某属于非工伤死亡,按照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应为6万余元。但伍某家属不认同劳动局的认定,依然坚持要求38万元的赔偿,调处人员多次进行劝说无果。伍某家属后向区政府提起撤销非工伤死亡认定的行政复议,又到区信访局上访。调处人员接到通知后马上赶到现场将家属再次劝说到龙洞司法所进行调解,在调解开始前,司法所谢所长明确提出此次调解必须在非因工死亡的框架内进行。经过多次法与情的调解劝说,双方对补偿数额终于达成一致,并约定治疗费由公司方支付,死者后事由家属方处理,双方在司法所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龙洞司法所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