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沙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招标代理遴选公告
鉴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下称我单位) “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招标工作即将开始,现需委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完成总计为人民币1200万元(合同期为五年,一年一签,每年240万元)招标工作。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报名参与代理资格遴选。我单位将对所有报名参与遴选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比选,以最终确定为上述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供应商。具体如下:
一、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广州市内依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一致。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需为广州市财政局及广东省财政厅的注册备案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招标代理库备案网上截图。
3、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0个或以上已完成的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招标项目业绩。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网公告截图。
4、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经营及综合实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商务资料。
5、本次遴选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报名。
二、中选供应商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内部综合评选,确定中选供应商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供应商,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各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7月6日止,上述日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报名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七楼。
五、接受报名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六、联系人、联系电话
林先生: 135****8072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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