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应急管理局两举措加强瓦斯涌出动态管理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辖区煤矿划分3个片区,分管片区领导为责任人,全面实施瓦斯检查,低瓦斯矿井出现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超过5m3/min或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超过3m3/min时,严格按高瓦斯矿井管理;凡存在煤层瓦斯动力现象、瓦斯压力达到或超过0.74MPa、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或者被鉴定、认定为突出煤层情形之一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或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鉴定未完成前,按照突出矿井进行管理,加大抽查、明查、暗查力度,鉴定为不突出煤层或突出矿井开采非突出煤层、高瓦斯矿井开采瓦斯含量达到8m3/t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执行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经预测预报无突出危险的,必须落实防突安全防护措施;经预测预报有突出危险的,必须按突出煤层管理,采取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并及时报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