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7月26日至9月28日,广州市区委巡察第31组对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15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局上下以加强党建工作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盯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坚决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伟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集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等形式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在2018年10月15日市区委巡察第31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情况后,局党组随即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巡察整改有关事项和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推进落实工作。成立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王伟同志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各项巡察问题整改情况逐件审定、逐项督导推进。办公室牵头,具体承担整改工作组织协调、上传下达、沟通联络、指导督促等工作。各党支部、下属单位对照局党组巡察整改方案,逐项细化并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向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2018年10月1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10月20日,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各牵头部门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形成了《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31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10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局党组关于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31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审议了整改内容与措施,并提出修改建议。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局党组会议精神,专题研究修订整改工作方案,逐条完善根源分析、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分工。10月24日,经局党组同意,报送整改方案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11月12日,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正式印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31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各部门按照方案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各党支部和下属单位细化形成15份巡察整改方案。
(三)细化台账,分解压实责任。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察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一览表》,具体细化整改措施和任务目标。要求各党支部、责任部门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研究、逐条剖析,制定整改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调查处置。
(四)狠抓落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全局上下对整改落实工作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党建工作为核心,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直面问题、举一反三、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局党组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压实各个阶段工作任务。2018年11月9日,王伟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听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工作情况汇报,细化整改工作方案及职责分工。11月29日,局党组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可操作、可落实、可评估。12月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个人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深化整改工作措施。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明纪律、严肃执纪与教育引导、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巡察方案和台账要求,协调解决各部门推进力度不够大、推进进度不够快、推进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审核把关和督查督办,倒排时间节点,逐项核实、逐项销号,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市区委巡察第31组反馈意见,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进行扎实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
(一)关于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党的领导有所弱化”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突出
不能正确区分党组(委)会与行政班子、局长办公会的职能,2017年10月前以局长办公会、局领导班子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委)会研究“三重一大”、党建等事项。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2018年4月制发的《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和2018年6月制发的《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制度》,严肃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的议事范围、会议程序和参会对象等事项。
2.党组凝聚力不强
有些党组成员间沟通协调不够,会前酝酿少,导致有些工作思想不统一。班子成员和党员中存在“老好人”思想,党性原则不强,对身边的不良风气不敢斗争,助长不良风气和不满情绪滋生。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建立党组成员间沟通交流机制,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工作。认真贯彻《***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落实议事决策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党性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加强制度监督,切实发挥机关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和廉政监察员队伍的监督约束作用。
3.“四个意识”树得不牢
(1)政治意识不强,党组中心组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自觉性不高,存在重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如中心组学习有时只限于传达文件,结合人社实际讨论不深不紧。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加强党性修养,提升党组成员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截至2018年12月中旬,共组织全局各类政治学习320次,其中党组会议学习28次,党组民主生活会4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6次。二是改进中心组学习形式。结合我区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需要,邀请市人社局市场处张英智处长作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精神 加快推进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专题讲座,并组织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开展专题讨论,进一步增强了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个别班子成员有关事项填报与核查结果存在不一致,区委组织部认为可视为如实报告,但仍存在对填报政策学习理解不够深入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2018年10月23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核查结果处理案例选编的通知》《关于不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四起干部“带病提拔”典型案例的通报》等文件精神,要求班子成员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切实做到忠诚老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3)大局意识欠缺,有的领导和部门存在不同程度的本位主义,执行决策和部署工作时,大局观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结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党组会议等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了解区域发展的新态势和人社领域工作新要求,准确掌握上级党委的决策意图,提高工作筹划的前瞻性、全局性。充分发挥局属各业务部门职能,重点处理好业务范围交叉、任务不明确等问题,协调好平行部门业务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抓好单位及人员职责的履行,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看齐意识不强,上级政策文件颁布后,存在“缓、望、拖”心态,缺乏紧跟上级、主动作为精神。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制发《中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开展干部不作为不尽责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倒逼形成干事创业、尽责作为的良好氛围。2018年以来,主动作为,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扶持服务力度,争取区实施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扶持政策,吸引粤港澳地区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我区。开展前期招商引资,争取国内外排名前列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业态和龙头企业落户我区,为打造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琶洲核心园区奠定基础。
4.全面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分利用警示教育资源,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于2018年9 月19日组织全局干部观看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警示教育片,于9月份分3批组织12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警示图片展,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深刻汲取教训,令行禁止。二是组织局党组中心组以及各支部专题学习《广州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2018年海珠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工作要点》共6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杜绝“圈子文化”“官商勾结”等现象,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5.攻坚克难意识不强
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决心不大、方法不多,久拖不决。就业中心属下企业海珠区中兴装饰公司从2001年开始改制,至今仍未完成脱钩。
整改情况:正在推动整改。坚决依法依规推进中兴公司改制脱钩工作,2015年,已从区财政中垫资50万元用于开展产权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厘清该公司产权归属。2018年8月,经区财政局同意,从财政代管资金中垫资约25万元用于解决该公司退休员工黄超凡的退休金损失赔偿问题。9月,我局书面提请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审议拍卖中兴公司名下两套房产事宜,并经11月7日区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同时,造成中兴公司改制停滞的前法人刘源案件,现已经法院终审裁定为贪污罪,后续将追缴刘源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共计约385万元,并发还给中兴公司。
目前,我局正根据区联席会议指导意见抓紧重启房屋拍卖工作,全程跟进法院发还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资金拟用于解决员工安置问题,全力完成改制脱钩工作。
(二)关于对“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2013年至今从未召开过专门研究党建工作的党组(委)会议。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2018年10月19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党建工作。要求各党支部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狠抓整改落实。二是形成长效机制。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将党建工作作为党组会议重要议题定期研究,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研究基层党建的党组会议。
(2)2017年前未将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纳入会议研究,近五年召开班子会203次,议题共1004个,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仅有29个。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制定了《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并于2018年6月13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将党建工作作为党组会议重要议题定期研究,2018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4次,议题83项,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有25项。
(3)2017年前没有健全党建工作开展、督促、检查、考核等相关制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并于2018年6月13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二是推动支部党建标准化建设,实行党建目标管理考评。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关于印发海珠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于10月中旬制定《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党支部对照执行。三是定期检查。落实《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党组成员定期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局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情况。7月3日组织各支部书记以及组织委员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互评打分。四是开展年度考核。完善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加强对党建工作督导落实力度,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在11月30日召开的机关党委会议上对各支部书记2018年度抓党建述职工作进行了部署,计划于2019年第一季度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支部书记述职并对支部年度党建工作情况以及台账进行检查考核。
(4)现有党员359名,但党务工作仅由1名同志具体负责。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实党务干部力量。积极向区委组织部申请配备1名组织员,重点协助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目前区委组织部已批准,待完成招聘、培训等后续工作后可到岗。二是加大对支部书记和委员的培训,提升党建业务能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2018年10月19日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向各支部书记、委员讲解发展党员流程以及新修订的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11月至12月期间,根据区直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组织机关党委书记以及各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参加党务干部培训班。
(5)第一、三、五党支部2016年之前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缺失,第四党支部记录本不健全,退休支部无任何党建资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做好年度计划总结。2017年起各党支部已按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台账管理。要求各党支部对照《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做好支部日常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弄虚作假、应付巡察,第一党支部第一、二党小组2017年度没有正式召开过党小组会议,但在2018年6月提供虚假的党小组会议记录资料给巡察组检查。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对第一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立即整改,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情发生。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巡察反馈意见以及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月组织召开党小组会议,通过部门轮流组织等方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做好记录。2018年以来第一党支部共召开党小组学习会议22次。
(2)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退休支部按季度开展组织生活;流动党员每年最多参加两次组织生活,且出席人数少。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对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完成任务差的党支部书记及委员进行约谈。截止至2018年12月上旬,退休党支部共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3次,支部委员会12次;共组织流动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3次。
(3)组织生活娱乐化,第五支部到农庄等非红色景区过组织生活,2013年和2015年在会中发放奖品,2017年和2018年会后就餐。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通过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参观红色文化教育基地、设立支部主题党日、亮明党员身份等形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仪式感和党的组织生活活力。2018年以来,在全局举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和“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朗诵比赛,以生动的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解。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电影配音、观看《红海行动》《厉害了我的国》等爱国主义教育影片,丰富支部学习形式。健全完善“党员主题日”活动长效机制,每次活动均有鲜明的主题且覆盖到每名党员,如谈学习十九大报告心得体会、参观陈复烈士墓、我为支部建设提建议、到深圳参观改革开放40周年展览、参观全国工人一大会址等,进一步增强了新时代党员的责任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
(4)局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活动较少。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学习和活动,如因工作冲突不能参加的,会后及时补课。落实《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加强党组成员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及时回应基层党员关心的问题,帮助党支部解决实际困难。2018年以来,局领导参加支部活动106人次。
3.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
党组(委)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单位基本没有开展过意识形态方面知识学习培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按要求向区委宣传部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举办学习培训,结合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等日常职能工作,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在局机关和各窗口单位开辟海报宣传栏12处、电子屏5块用于意识形态宣传,按照上级要求,定期更新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完善并落实对发布在海珠公众信息网等公开平台的信息审核、监督制度。依托区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舆情监测平台,暂未发现有涉及我局的网络意识形态舆情。
4.发展党员不够规范
(1)2017年3月以前以局长办公会等代替党委会议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及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等事项。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2017年10月起,明确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分别召开,制定了《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会议制度》,规范了党组会议和机关党委会议的议事范围和程序、内容等,明确发展党员必须经局机关党委会议及党组会议审批。
(2)2016年12月20日第三党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未采用票决方式;2016年3月4日第二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表决方式、结果均未记录。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珠区机关党的建设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围绕2018年“规范化建设”主题,制定了《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指引》并组织支部书记及委员开展培训,加强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对发展党员资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个环节规范有序。三是加强支部带头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支部书记和委员参加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组织力、执行力和履职尽责能力。
5.流动党员管理不力
(1)对流动党员基数大、成分复杂、管理难度大等严峻形势认识不足,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流动党员有偏离组织的危险。
整改措施:逐步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章程》《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区委组织部转发***组织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了解学习其他地区失联党员管理的方法经验,重点开展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拟定《党费补缴通知》《疑似新失联党员通知》。完善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细则,规范流动党员流入、流出、出党等可操作性流程,并于2018年12月15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分组讨论了《流动党员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加强流动党员党性教育,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要求,与符合条件的流动党员进行逐一电话联系教育,引导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以便其规范参加组织生活,本年度共转出流动党员22人,另有待接收3人、待审批2人、在办4人。
(2)2017年已处置7名失联党员,目前仍有23名未作出处理,其中有3人自2005年起未缴纳党费。人才办党支部2017年10月14 日处置7名失联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记录,55名党员到现场表决,其他82名未到会党员则采用微信、QQ等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整改措施:逐步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疑似新失联党员台账,按照区委组织部部署,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机关23名未处理失联党员中,16名已通过直接联系、部门联系、人际查找等方式取得联系,支部将继续进行***查找另7人,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局机关党委和局党组报告。二是严格管理,分批次、分类型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的流动党员进行处理,加快失联党员的处理进度,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规范失联党员处置流程。
6.党费收缴不规范
(1)退休党员一直按年缴费,其中2014年在补贴中代扣。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从2015年开始所有党费均收取现金,不在补贴中代扣。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有关规定,按月收缴党费。改进党费收缴方式,利用“互联网+党费”新平台,运用银行党费汇缴管理系统,方便党员缴纳党费。对长期卧病在床且无法代缴的退休干部,结合日常探访慰问等形式***收取。
(2)流动党员存在没有按月缴、长期不缴、长期拖欠党费等情况。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的督促检查。向111名未按时缴纳党费的流动党员寄发《党费补缴通知》,要求其及时办理党费补缴手续。在每季度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上通报党员缴纳党费情况,对不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的,加强教育、限期改正,限期未整改的严格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虑到人数较多,为避免处置不当引发不稳定因素,拟与区委组织部请示后按其指导意见办理相关处置手续。二是改进党费收缴方式。利用“互联网+党费”新平台,建立了银行党费汇缴管理系统,利用科技手段规范和完善流动党员交纳党费管理。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方面的整改情况
1.落实一把手监督十项措施不到位
(1)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不及时,局党组没有及时学习贯彻《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的十项措施》,经巡察组提醒,党组才于2018年8月6日集中学习。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8月6日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学习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十项措施》等文件精神,同时将上述文件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党组中心组、支部学习共7场。
(2)未制定、公开局一把手权力清单。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制定《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把手权力清单》,并按要求报区编办备案。推动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向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延伸,要求各直属单位制定一把手责任清单。
(3)单位一把手约谈下属单位一把手没计划、次数少。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制定约谈计划,认真落实局一把手定期和下属部门一把手就履行主体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提醒的制度,每季度按板块、按工作重点约谈下属单位一把手,做到全年约谈全覆盖。
2.“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局党组(委)未履行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工作的考核,未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的压力传导、监督检查和指导不到位,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对“一岗双责”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班子成员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带头严守党纪党规,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带好队伍、管好干部。每年年底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工作进行考核,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党组党风廉政分析会、各部门负责人专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汇报会。目前党组第一次党风廉政分析会以及各部门第一次专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汇报会已分别于2018年6月29日和8月29日召开,第二次分析会及专题汇报会于12月25日召开。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如发生编外人员李炜哲在2011年至2017年期间通过虚构租赁人员套取单位资金1524.6万元的特大案件,暴露出人社局监督责任长期履行不到位的问题,13名相关人员分别受到不同程度处分和组织处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使全体党员干部更好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引导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二是通过召开全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案例分析会等形式,对李炜哲案件进行深刻剖析,以案说法,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强廉政教育。三是加强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的监督,完善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措施。同时加强对下属单位一把手、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人员的谈话提醒,做到紧盯苗头、抓早抓小、严管厚爱。
3.监督执纪力量薄弱
局纪检监察组织不健全,纪委书记分管党建、财务、人事、纪检等工作,纪委副书记也兼组织人事工作,目前仅有一名专职纪检干部,投入精力不足。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利用机构改革契机,积极争取充实班子成员,调整纪委书记分工,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执纪水平。
4.“四种形态”运用效果不理想
抓早抓小、纪在法前意识不强,谈话提醒不及时、不经常。对敏感岗位人员的廉政提醒谈话欠缺,如李炜哲自2011年任职至案发前未有任何领导找其廉政谈话。谈话记录不规范,未以谈话形式记录内容,有的缺少谈话人或者谈话对象签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18年9月19日,邀请区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组长为全局干部职工作《运用“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专题讲座,提高对谈话提醒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务员录用、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保待遇核发、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拨付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人员的谈心提醒教育活动,对重点、敏感岗位确保谈话全覆盖,做到紧盯苗头、抓早抓小。年度内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负责人谈话做到全覆盖。在谈话提醒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提升谈话提醒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谈话提醒工作的指导检查,对谈话记录不规范、不完善的材料一律退回重新填写。2018年1月至今,共开展定期谈话275人次,其中咬耳扯袖/红脸出汗74人次。
(四)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监督管理存在漏洞”方面的整改情况
1.内控管理薄弱、存漏洞
(1)财务中心于2009年开始统一管理全局及下属单位的财务账,但唯独人才办财务账没有纳入,直到2017年李炜哲贪污案发生后,才将人才办财务账纳入局统一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2017年9月5日(李炜哲案发前)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人才办财务账由局财务中心集中管理。目前,全局及下属单位的财务账均由局财务中心集中管理。
(2)2016年前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2017年才开始逐步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公车管理、采购等内控制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2017年起,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最新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修订固定资产、公车管理、采购等内控制度12项,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2.长期缺乏审计监督
区人社局2009年组建至今未接受过区审计部门的各类审计。内审制度缺乏,2017年以前没有开展内部审计。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建立每两年开展全面内审的工作机制,2017年已组织对2016年以前的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审计,通过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我局及各直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2019年计划对全局的2017至2018年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全面内审。
3.财务管理不规范
(1)2017年底结余资金未按要求上缴区财政。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结合海珠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账户存量资金“回头看”的通知要求,我局已开展自查甄别,并落实整改。具体处理情况如下:上缴区财政统筹资金为:331965.40元;需经区财政局待核定资金为:官洲社区就业培训基地工作经费295207.20元;属于我局超支分摊医疗基金149412.65元,我局已将此笔资金划拨到区公医办。
(2)支付依据不足。现金管理不严格,存在未经审批大额提取备用金以备日常开支、慰问、供职工兑换新钞等支出,月底结余又存回原账户的情况。未按科目支出。“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票据核算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结算方式。二是加强会计核算基础管理工作。
(3)未严格执行车辆租赁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按《关于加强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租用车辆管理的通知》(穗公车管办发〔2012〕13号)要求,严格执行租车审批手续,并将租车情况上报广州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4.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自2009年组建人社局至2018年6月,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清点建账,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规定入账、提前报废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如人才办2015年3月购置一批钢柜未按规定入账。至今未提供区人社局齐全完整的固定资产清单交巡察组核查。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成立局固定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小组,制发局固定资产清查整改工作方案。按《海珠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珠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财发〔2017〕284号)要求,在海珠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部分固定资产划拨。于2018年12月26日开展全局固定资产管理专题培训。组织对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固定资产开展全面彻底清查,确保账目完整清晰、账实相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固定资产划拨、报废等工作,采取现场勘验、定期互查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督,防止提前报废等现象。根据机构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完成固定资产处置。
5.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
2013年至2015年,局机关印刷费支出均超过政府采购起点金额,未按规定在协议供货单位采购。2016年局机关保安管理费、2016年局机关物业管理费达到政府采购条件,但未按照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已于2015年健全完善《局财务管理办法》《局采购办法》,对所有经费开支规范流程,实现财政支出监管全覆盖。2017年已对保安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等达到政府采购起点金额的,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已于2018年6月印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审核小组工作章程》,进一步发挥局采购审核小组、局廉政监察员的监督约束作用。于2018年12月26日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规范政府采购程序。
6.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
(1)2015年以前存在未及时收缴职工证照、有的职工出国(境)旅游申请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部分职工出国境审批表缺失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开展谈话。由分管人事的局领导组织对存在上述问题的9名相关人员以及组织人事科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组织人事科加强管理,登记备案人员严格遵守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组织8名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开展预防谈话,要求人事干部严格审核把关,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对应纳入备案管理的人员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做到登记备案人员应备尽备,证件应交尽交,审批应审尽审。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妥善保管因私出国(境)资料证件。加强对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的指导,规范表格填写。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强化登记备案人员严格遵守因私出国(境)规定的意识。
(2)2018年6月局建立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制度后仍有个别财务工作人员未纳入备案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对全局登记备案人员进行全面核查,于9月27日为该名财务人员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尚存”方面的整改情况
1.服务意识不强,官僚作风尚存
(1)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一线调研不够,与基层同志沟通交流不多。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局党组成员结合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研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强与干部职工的交流,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我为政风行风建言献策”活动,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提出工作实际困难,不断解决制约基层工作开展的瓶颈问题。
(2)窗口人员受到群众投诉时有发生,2014年以来有关行政效能的投诉共计118宗。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专题业务学习,做好对外服务等各项工作,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优化服务流程。对一些涉及临时政策调整的业务,在做好政策解释的同时,及时做好预判,制定应对措施,并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改进服务方式和流程。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班子成员定期到分管部门现场办公制度以及窗口单位负责人日常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窗口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建立明察暗访机制,定期以电话抽查、现场查看、暗访等形式,对窗口单位的作风建设各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四是加强谈话提醒,对投诉属实的工作人员以及投诉件较多的部门领导班子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纠正干部队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要求相关部门针对投诉内容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期限,使问题及时解决,做到防微杜渐。2018年对被投诉部分属实的9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
2.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3年至2015年6月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已开展清退工作,尚有部分人员未清退。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2015年7月以后已经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规范了津补贴发放工作。对未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退休人员,按区统一部署从2019年1月起逐月从补贴中扣除,对其他调离本单位或辞职的人员,做好***督促工作。
3.厉行节约意识不强
2014年退管业务工作培训课程安排不合理。2014年退休人员座谈会人均餐费过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承发扬厉行节约良好作风,反对铺张浪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等财务制度和餐费标准,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六)关于“选人用人机制不完善,人才培养管理需加强”方面的整改情况
1.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1)未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以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委)会议研究干部选拔任用事宜。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2017年10月起,明确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分别召开,制定了《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了党组会议和机关党委会议的议事范围和程序、内容等,明确人事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
(2)人员调整违反有关程序,如有一名干部从退管办调至事管科,党组在11月21日讨论决定,其任免表却在11月8日已审批。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党组实际讨论决定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由于人事干部粗心大意,在印发任免文件时错将时间写成11月8日,现已对印发日期错误的任职文和审批表重新印制更替。
(3)党组讨论干部任用记录不详细,如2016年7月8日讨论信稳中心副主任岗位人选,只有“一致同意”一句话。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已从2017年起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完整记录干部任免相关会议内容。
2.干部培养、队伍建设缺乏系统谋划
干部缺乏交流轮岗方面的培养锻炼,干部的梯队没有建立起来,干部储备不足,近五年来主动向区推荐干部仅3人。中层干部“天花板”现象较为突出,干部对此颇有微言。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围绕“效率年”,强化平时考核、专项考核、重大工作考核之间的相互补充和印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鼓励先进。注重干部提拔使用,积极向区委组织部推荐干部,对一些敢闯敢干、用心做事、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加大培养力度,激发干部活力,提高干事积极性和工作效能。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强化认识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3.执行岗位编制不规范
局抽调下属单位人员在机关科室工作两年以上有6人,其中一名干部为就业中心事业编,自1990年至今一直在局机关工作。
整改情况:逐步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经核查,抽调到机关科室工作两年以上的实际为4人,另外2人为抽调到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其中抽调到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2名工作人员,目前返回编制所在部门工作;抽调到机关科室工作的4名工作人员,目前正在整改。二是出台《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编制管理工作。三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重新科学整合局机关各科室和职能,待“三定”方案确定后,及时做好全局编制和人员调整工作,逐步全面解决混岗、混编问题,规范用人用编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整改长效机制
市区委巡察第31组的巡察工作是对我局一次全面系统的政治体检,对全体干部职工产生了思想震撼和积极影响。经过2个月的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绝大多数已经得到有效解决,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视察广东***精神,旗帜鲜明的讲政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的重要抓手,从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确保达到治标又治本的整改效果。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局党组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紧紧抓住市区委巡察第31组反馈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倒逼时限,督促有关部门加紧整改,逐个督办销号;对需要其他单位协助解决的,主动和相关单位沟通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思路,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在党建工作方面,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将“四个意识”教育深深融入党员干部的言行和生活当中,使讲政治、守纪律、做表率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局党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这轮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自觉全方位和上级要求对标,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局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真正把市区委巡察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视察广东***的实际行动,以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为接下来的机构改革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20-84480871;电子邮箱:gzhzrsj@163.com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9号广州市海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封请注明“对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510250。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