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社会公开采购2022年档案整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档案整理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海珠区国家档案馆的评估标准和要求,结合采购单位的档案管理分类方案,对采购单位各大门类的档案进行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其中,文书档案预计3750件、会计档案(报表、账簿)预计50册、会计档案(凭证)预计1462卷、照片档案预计180张、实物档案预计5卷、业务档案预计600卷,整理归档历年遗留资料预计50柜,全宗指南撰写1份(以上数量为采购单位预估量,实际偏差不超过10%)。
(二)具体要求
1.对采购单位档案进行整理、档案数字化及相关工作服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各门类档案的接收、鉴定、分类、换钉、整理、扫描、上传、打页码、编号、盖章、装订、目录打印、装盒、上架等工作,并协助采购单位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评估。
2.项目时间要求:需提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评估的项目内容于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项目内容于合同生效后12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相应专业设备、整理用具由供应商自行提供(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采购单位提供所需的场地、桌椅、电源设施。
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应按采购单位的工作时间开展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中途不得随意更换。
三、采购预算:16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在广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并取得《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5.驻点服务团队技术人员具有广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逾期送到不予受理。
(二)地点:海珠区宝岗路1号综合楼209室
(三)联系方式:020-34368625
六、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无失信行为且未受处分承诺书或说明(加盖公章)。
(四)提交与本公告第四项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根据评审内容(见下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需求响应实施方案、人力投入、项目完成时间、服务质量承诺、报价等内容并加盖公章)。
注:1. 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耗材、税金、验收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2.以上材料均需封装,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收到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七、供应商的确定
由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定,采取评分制方式,获得分数最高的确定为中选单位,正式通知后签订服务合同,并在本公告发布网址公布最终中选单位。
评分细则详见下方表格,综合得分等于各项评审内容得分总和:
八、本公告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aizhu.gov.cn)的“招标通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具体事宜由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