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越秀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核心区管委会),为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北京路文化核心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北京路文化核心区保护管理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和推进北京路文化核心区内文化保护、产业发展,统筹和指导区域内城市更新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四)负责北京路文化旅游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文商旅活动以及宣传推介等工作。
(五)负责北京路商业步行区的综合管理、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工作。
(六)负责北京路商业步行区临商证照、商贸展销、广告招牌设置、建筑立面整饰等涉及景观、业态相关事项的审核、监管工作。
(七)指导、协调北京路文化核心区内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核心区管委会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维稳、信访、修志、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制定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纪检、监察、普法、劳动工资、福利、医疗、计生、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工青妇以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北京路文化核心区发展及其政策研究;负责北京路文化核心区建设资金管理工作。
(二)项目部。
组织拟订北京路文化核心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推进北京路文化核心区内文化保护、产业发展;统筹、协调区域内城市更新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统筹北京路文化旅游区的规划建设工作。
(三)管理部。
拟订北京路文化核心区保护管理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北京路文化核心区内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联系和协调核心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有关经济实体开展北京路文化旅游区的管理服务、文商旅活动以及宣传推介等工作;统筹北京路商业步行区的综合管理、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北京路商业步行区临商证照、商贸展销、广告招牌设置、建筑立面整饰等涉及景观、业态相关事项的审核、监管工作。
三、人员编制
核心区管委会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由副区级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
四、其他事项
(一)其中2名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广州市越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广州市越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