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
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黄埔区各街道、镇,区府属各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审核批准,现予印发。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联系人:胡杭婧、徐洪成、柯蔚蔓,联系电话:82052215)
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调整、优化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各部门职能及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穗编字〔2017〕82号),设立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为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部门,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简称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黄埔区政务办)。
一、职能转变
(一)划转的职责
1.划入原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除大数据管理(不含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开发资源共享)、全区信息化外的职责。
2.划入原黄埔区政务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经济类审批事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部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优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流程,联络、协调重大项目联审,协调与有关部门的业务衔接。
(三)负责全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下同)行政审批服务的协调管理和考核监督;负责牵头组织各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流程、服务优化的实施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的实施工作;组织、协调和督办涉及跨部门的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
(四)推进政务服务改革,负责开展政务管理体系建设;制定政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区政府、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ISO9001质量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和监督实施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项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协调区政务服务大厅各部门之间、办事窗口与派驻部门之间的工作。
(七)承担服务对象对区政务服务大厅各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的受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诉进行查处;对各办事窗口和工作人员的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运作及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和监督实施区政务体系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街镇政务服务中心的集中政务服务工作。
(九)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管理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总体部署,牵头负责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区级社区网格化服务的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网格员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十)组织编制电子政务发展专项规划;负责全区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管理、绩效评估和运维审查等工作;负责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具体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共享;负责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等相关工作;推广电子政务领域的新技术、新标准;承担政务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十一)宣传推介区政务服务环境,协助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国内外相关机构进行业务交流;承担涉及相对集中审批事项的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
(十二)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三)承办区委、党工委、区政府、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部门日常事务,承担各类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工作部署、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等的落实情况;组织起草文件文稿、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承担编发工作信息、审核发布公文等任务;负责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和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廉政、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财务、计生、安全生产、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扶贫工作;统筹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二)经济审批处
负责部分领域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项目核准与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基建工程及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核准、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和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备案、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文件收案等经济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经济类事项审批过程相关的信访、投诉的处理;负责其他依程序划转实行集中审批的经济类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
(三)规划审批处
负责部分领域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工程规划、人防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用地规划、工程规划、人防类事项审批过程相关的信访、投诉的处理;负责其他依程序划转实行集中审批的国土规划类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指导规划领域的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服务。
(四)建设审批处
负责部分领域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的建设、环保、市政、绿化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咨询和办理;负责建设、环保、市政、绿化类事项审批过程相关的信访、投诉的处理;负责其他依程序划转实行集中审批的建设、环保、市政、绿化类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指导建设、环保领域的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服务。
(五)政策法规处(挂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组织相对集中行政审批业务相关政策、法制理论的调查研究;负责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咨询、宣传、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收集、汇编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审批业务有关法律事务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对上级或区相关部门制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的审查、会审工作;承担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本以及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因本部门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仲裁等法律事务;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和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以及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普法等工作规划、年度报告。
负责区政府、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区政府、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组织编制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获取区政府、管委会政府信息的申请;负责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六)政务管理处
参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创新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服务的协调管理,组织各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流程、服务优化的实施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标准化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优化;组织、协调和监督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合审批、勘察、验收等工作;组织开展政务服务相关改革创新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协调和应急处理等工作;制定区政务服务体系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街镇服务中心的集中政务服务工作;受理服务对象对区政务服务大厅各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建议和意见,开展对全区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诉进行处理;负责网上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事项部门、街镇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务服务民意调查工作;负责宣传推介黄埔政务服务环境,协助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国内外相关机构进行业务交流。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ISO9001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全区各部门接受外部审核。
(七)电子政务处
负责制定全区电子政务发展专项规划;负责财政投资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批;组织协调区级跨部门电子政务项目和重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统筹推进全区网上办事大厅工作;负责指导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推广电子政务领域的新技术、新标准;负责全区电子政务资源具体管理,推进电子政务资源采集、交换、整合、共享、标准拟定、开发利用等工作。
(八)社区网格化处(挂政府热线管理处牌子)
贯彻落实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负责组织实施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管理,和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服务标准、规章制度;负责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对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事件承办单位受理业务进行协调、监督和考核;指导街镇网格员队伍管理工作;统筹区级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业务需求。
四、人员编制
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行政编制3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主任、处长),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主任、副处长)。
五、其他事项
(一)依据法律、法规及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的授权,本部门职责履行范围涵盖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域。
(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按现在职在岗人员数1名实行实名制管理,只减不增,待上级有关标准出台后再行核定。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广州市黄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开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广州市黄埔区机构编制委会员办公室(广州开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