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部署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工作
1月24日下午,我区召开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会议,全面动员全区各职能部门全力以赴做好中医药工作,通力合作,携手全力迎接此次复审迎检工作。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崔学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区各级职能部门、各镇街及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崔学军对复审工作提出三个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此次复审是我区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工作发展,提高卫生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特别是涉及到核心评审指标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二是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解决好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注重统筹,加强监督协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根据复审标准监督和指导相关部门工作推进,及时把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会议介绍了我区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工作单位”复审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情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就本次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做了情况说明,针对评审细则中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指出目前各基层单位需要解决的难点、重点,提出了整改措施。会上强调,区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自己的任务和职责,为迎接复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区于2008年成功创建“农村中医先进区”,自2010年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原“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建设工作和“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2014年8月,我区通过复审,取得“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今年我区将再次迎接国家复审,为切实做好复审工作,自2017年上半年开始,我区启动复审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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