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正式印发广州市调整由区实施的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共12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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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5日发表
市政府于2018年1月15日正式印发《广州市调整由区实施的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共121项)》(穗府规〔2018〕2号)。目录涉及市人社局、民政局、侨办、残联4个部门共121项公共服务事项,其中仅市人社局有103项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由区实施。本次目录的印发,推进了放权强区改革,推动了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充分调动了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市政务办将进一步组织各部门开展事项目录市区统一标准工作,认真做好事项调整后市区统一标准实施、统一平台监管、加强培训指导等工作,确保相关公共服务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市政务办 李双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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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7:07:4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