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档案馆建设模式广州市白云区实行在土地公开出让中配建档案馆
2017年3月24日,一则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网上的土地出让挂牌公告令人瞩目(穗国土规划挂出告字〔2017〕11号):“受让人须按规划及《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 103-2008)、《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等国家档案馆建设的有关要求,在AB2510018地块(白云区京广铁路以东,黄石西路以北)上实施建设10800平方米的白云区档案馆,且在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建设完成(达到通水、通电、通气,含基本装修),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3个月内无偿移交白云区相关部门使用。”
四个第一开辟档案馆建设新途径
2017年4月28日,土地出让完成竞拍,最终由广州万科置业有限公司以238765万元 + 135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面积 + 40018.5平方米自持面积竞得该地块。此次土地出让创下4个第一:一是成为广州购房新政出台后首宗土地出让;二是出让的地块是广州市白云区建区以来第一宗自主谋划、自主调控的国有土地,开创了白云区自主开发国有用地的先河;三是首次在土地出让中配建档案馆,是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重大举措;四是开创了档案馆建馆新模式,首次在土地公开出让宗地规划条件中明确开发商在报建项目前,作为公共配套项目的档案馆建筑设计方案必须经区档案局同意,在规划验收及项目验收时先进行档案馆项目验收,有效解决土地、资金、进度等制约因素,确保档案馆的建设标准及进程。
目前,白云区档案局(馆)与区地方志办、党史研究室合署在区委区政府大院内办公,现有面积为1137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面积不足500平方米且位于区政府办公楼负一层,存在安全隐患且馆藏早已满负荷,造成档案得不到安全妥善保管保护,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查阅利用档案需要,严重制约档案事业的发展。已连续多年被广东省、广州市档案局评为不达标馆并要求整改,新馆建设迫在眉睫。
三项法宝提升档案馆建设新速度
一是“两办”文件的出台实施。2014-2015年,中办、国办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广州市委市政府先后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档案工作的意见》,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推动档案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设置了时间表、画出了路线图。二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2015年,加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列入广东省政府督办项目,列入省档案局“三项重点工作”安排,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档案馆建设,形成“将档案馆作为本地区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的决定(穗府14届168次〔2015〕21号),并明确提出建设区档案馆的主体责任为各区政府。白云区政府将区档案馆建设工作列入2015年区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档案馆建设问题,并于2016年1月6日白云区土地储备会第一次会议确定了区鱼苗场地块用于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方式配建档案馆的设计控规方案,建设模式为“政府主导,开发商代建”。三是省市档案部门的督办指导。广东省档案局明确提出到2018年全省全部建成符合标准档案馆的目标任务,每年开展对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年度评估、档案馆建设专项督查并通报;广州市档案局开展对全市11个区档案馆舍建设专项调研并向市政府提交调研报告,建议正在筹建新档案馆的区应按《档案馆建设标准》中地级市的标准执行(即面积至少达到10800平方米),有力推进全市档案馆库建设。同时,全程介入指导白云区档案局,做好土地出让挂牌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有关“档案馆建设要求及验收组织”等编制工作,确保新馆建设顺利推进保质完成。
三大优势激发档案馆建设新模式
一是缓解资金和收支不平衡压力。2016年白云区GDP总量1600亿元,位列广州市11个区第五位,由于人均负担沉重,可支配资金十分紧张,在文化设施建设问题上,由于区财政经费不足无法承担庞大的建设经费。因此,区委区政府作出采用“政府主导,开发商代建”模式的决定,既节省财政开支,缓解资金压力,又为区财政获得一定收入,最大限度实现支出和收益的平衡。二是简化程序盘活土地。闲置国有土地中安排建设用地,能使程序简单化,无需经过土地立项、国土规划、资金申请、代建、验收等各个复杂环节,有效盘活闲置国有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三是自主支配完善文化设施配套。白云区建区30年来无一宗土地有自主支配权,区国资用地的地块是白云区可自主支配用地规划的地块,在此类地块配建白云区国家档案馆,是白云区委、政府不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广东省政府、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加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目标任务的重大举措,为推进全省档案馆库建设提供示范借鉴。
(广州市档案局 广州市白云区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