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限行区域范围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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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2日发表
根据省市县的有关要求,我县县城城区2014和2015年黄标车限行范围占城市建成区面积分别不低于35%和50%。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经实地考察和研究,拟定我县县城城区黄标车限行范围,并以公告的形式广泛征求广大市民意见。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指尾气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摩托车)。
县城城区黄标车限行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第二阶段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限行范围以南东三路与城南大道交界的路口为起点,包括广玉路、新环城东路、环城北路等路段。详情可登陆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公告时间为20天。
市民对限行范围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县公安交警大队反映。(记者:邵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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