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周的举报宣传活动
来源:广宁人民广播电台
今年是检察机关举报中心成立二十周年,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战略部署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确立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的工作方针,紧密依靠群众,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和有效地预防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本月23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为期一周的举报宣传活动。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贪污、贿赂案件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直接受理的渎职侵权案件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环境监管失职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枉法罪、刑讯逼供罪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陈万标说:今年检察机关受理举报的重点是: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案件;2、发生在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发生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罪导致的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卫生事故的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
举报职务犯罪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向检察机关举报职务犯罪,可以是匿名举报或实名举报。刘万标说:我们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的,我们会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据悉,自县检察机关举报中心成立以来,充分依靠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了一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为方便群众举报各种职务犯罪,县人民检察院设立了专门的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设在南街镇南东一路23号县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为:8632000。县检察机关希望广大公民继续积极参与举报,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一个清正廉明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