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桂湾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及《肇庆市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有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拟建的鼎湖区桂湾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鼎湖区桂湾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鼎湖区坑口街道桂湾村东北侧鼎湖大道东南侧。
项目建设概况:鼎湖区桂湾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鼎湖区坑口街道桂湾村东北侧鼎湖大道东南侧,占地面积 3333平方米,约 5 亩。项目总规模为 300 吨/天,设置两条生活垃圾压缩线。负责鼎湖区坑口街道、桂城街道、广利街道、凤凰镇行政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和大件垃圾。
项目总投资:约2650万元,资金由鼎湖区财政统筹解决。
建设单位: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建设期限:预计2021年10月启动项目建设,争取在2022年4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二、 项目建设意义
肇庆市是国家卫生城市、优秀旅游城市,鼎湖区作为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提高生活垃圾转运效率,降低转运成本,缓解交通压力,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在鼎湖区坑口街道桂湾村东北侧鼎湖大道东南侧规划建设1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实现鼎湖区生活垃圾的高效远距离运输和转运过程的清洁卫生。该站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压缩转运区、大件垃圾破碎区、可回收物暂存区、有害垃圾暂存区、环卫停车场等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综合处理中心。
本次鼎湖区桂湾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一方面实现了垃圾封闭化、大运量的运输,提高了远距离运输的经济性,而且显著改善了垃圾运输的环保性,减少了运输的车流量;另一方面,通过及时清运垃圾彻底改变原有多处露天堆放垃圾方式,防止蚊蝇滋生,控制疾病传播,使城市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同时也提高了人们生活居住环境。项目建设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2)该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3)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治安的影响;
(4)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5)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向项目评估机构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建设单位、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 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
六、 反馈方式
委托评估单位: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越秀区天河路1号2715、2716
电话:梁工 135****2912 电子邮箱:232585216@qq.com
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