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屏国土拍〔2021〕05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屏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屏府国土函〔2021〕24号),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1年9月2日上午10时整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屏山县行政中心一号楼一楼)公开拍卖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 积(㎡) | 出让 方式 | 规划用地性质 | 建 筑 容积率 | 建 筑 密度(%) | 出让期限 (年) | 起 始 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PSX2021 -14 | 屏山镇江北片区 | 40241 | 拍卖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1 | ≤30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9000 | 5000 |
特殊要求: PSX2021-14宗地的住宅销售均价不得超过5500元/㎡(由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负责监管),否则按销售面积收取该宗地成交楼面地价3倍的违约金。 |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宗地申请人可以联合申请,也可以单独申请,但在屏山县境内违约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除外。
四、拍卖资料的获取: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请于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9月1日在网站“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土地矿权→土地使用权→交易公告”或者“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拍卖出让文件。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法定假日不办理报名事宜);竞买申请人请于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1日16: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并加盖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公章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六、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和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后,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1年9月1日16:00前进行资格审查,竞买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文件,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七、其他事项:本公告(屏国土拍〔2021〕05号)同期发布于中国土地市场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未尽事项请详见拍卖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地 址: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4号/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1、402室
联系人:余先生 王女士
咨询电话: 0831-5881690、0831-5759307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