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宜公开办〔2019〕5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形成《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方面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bp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屏山县行政中心大楼二号楼13楼,联系电话0831-5723797)。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政务微信、微博等公开政府信息498条。其中:部门动态316条;行政执法等责任栏目1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收到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局上下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群众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事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仍有差距,主要是政务公开内容还要进一步深化。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精神,重点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强化专业、理论水平,提升信息撰写能力和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贯彻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制度机制和网站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队、所负责人各负其责,形成“人人抓、专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干部职工年度目标考核,各股、室、队、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切实抓好政府信息的采集和撰写,做到“谁参与、谁收集,谁收集、谁撰写”,保证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是严把审核公开。各股、室、队、所负责本股室公开信息的初审,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制作、发布,并对信息内容的合法、完整、准确性负总责,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四是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四川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8〕41号)以及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发〔2018〕121号)要求,全力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