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府发〔2019〕32号珙县洛表镇人民政府关于分解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珙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 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通知》(珙脱贫领办发〔2019〕7号),县下达我镇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283人。现就分解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通知如下。
一、搬迁规模
本次下达搬迁规模283人,涉及全镇19个行政村,分村搬迁计划人数见***。
二、住房建设标准与补助标准
(一)住房建设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1人户不超过25平方米,2人户不超过50平方米,3人户不超过75平方米,4人户不超过100平方米,5人户不超过125平方米,6人及其以上户不超过150平方米。面积以建筑面积为准,不含滴水。可修建生产性用房,生产性用房与主要住房结构、外观应有所区别。
(二)补助标准。
建(购)房补助标准为每人定额补助2万元;集中安置贫困户、分散安置中的插花安置、自主搬迁安置的贫困户住房附属设施及功能完善按每户1.2万元定额补助。
三、住房建设时限
3月底全面开工建设,7月底完成住房建设,10月底完成搬迁入住、拆旧复垦,11月底完成验收补助资金兑现工作。镇扶贫办做好牵头协调工作,镇村建办、镇国土所、镇财政所按各自职能职责分工,履职尽责确保2019年搬迁任务如期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搬迁政策标准。
必须坚守人均住房建设面积绝不能超越25平方米人均自筹不超过2500元,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搬迁必须复垦,严禁原址重建三条红线不逾越。严守建筑质量必须安全建设资金安全风险排查三条安全底线不放松。2019年对违反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现象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二)切实加强建设质量监管。
住房建设必须为新开工建设住房,严禁覆盖提前年度已建设住房。新建住房须严格按照《珙县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设计》、《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标准》,落实抗震设防措施,砖砌体结构体系房屋砖墙体厚度均不小于24mm,必须落实好圈梁、构造柱、楼梯、现浇楼屋面板的抗震构造措施和施工质量管理要求。住房建设须聘请具有农村住房建设资质的工匠施工,并留存资质证书到一户一档资料。
(三)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过程。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规范》《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贪污、套取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到户补助资金一律由镇财政所通过财政补贴一折通进行转账支付,确保住房补助资金直接用于搬迁对象住房建设补助。
(四)确保搬迁对象全部稳定脱贫。
根据省、市、县2019年易地搬迁工作要求,2019年易地搬迁完成实施后,易地搬迁累计脱贫率必须达到100%。针对2016年至今实施或计划实施易地搬迁的贫困户中仍有部分未实现脱贫,请各村结合2019年相关脱贫扶持措施,将未脱贫搬迁户全部纳入2019年脱贫规划,务必做到全覆盖,确保我镇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率达100%。
(五)按时上报、准确录入易地搬迁名单。
请各村在2018年12月下旬上报的摸底调查统计数据基础上,根据本次下达的计划数重新填报,于3月12日前报送扶贫办,扶贫办对各村上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转县脱贫攻坚办、县发展改革局组织实施。
易地搬迁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至关重要。请各村认真总结2016年以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按照《珙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同时,勇于担当,细化责任,优化措施,狠抓落实,强化管理,全力推进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1.珙县洛表镇分解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表
2.珙县洛表镇2019年已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花名册
珙县洛表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