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珙县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事业单位:
经县委14届86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珙县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珙县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珙县段)项目建设,统筹项目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简称宜威高速公路)工作要求,全力支持配合项目推进,细化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到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建立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宜威高速公路(珙县段)顺利推进。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项目临时用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
(二)加强工作协调服务,确保工程要素保障,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宜威高速公路(珙县段)建设项目指挥部,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徐创军为指挥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芝林为常务副指挥长,县政府副县长陈春为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从部门和乡(镇)调用5人(具体名单见***4)充实到指挥部办公室,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指挥部办公室下设8个工作组,分别是工程建设协调组、征地拆迁组、资金保障管理组、信访维护组、秩序维稳组、督查督办组、宣传报道和舆情稳控组、各乡(镇)工作组,各工作组需制定各自工作组的工作方案,同时需明确专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人员须固定,若有变动要提前向指挥部报备),切实做好宜威高速公路(珙县段)涉及的有关协调工作。
(一)工程建设协调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竹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城管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经信商务科技局、县拆迁服务中心和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组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省、市的工作对接和统筹安排部署,配合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征地拆迁组
牵头单位:县拆迁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林业竹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城管局、县经信商务科技局、县文广旅游局和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组设在县拆迁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项目临时用地、永久性用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牵头开展征地拆迁测绘工作,负责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以及政策把关,负责征地补偿、保险、人员安置、工程涉及杆管线的搬迁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纠纷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资金保障管理组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商务科技局、县拆迁服务中心。
工作组设在县财政局,主要职责:负责对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负责资金的组织、调度、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征地拆迁政策及资金使用监督、决算的办理和审计工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资金需求。
(四)信访维护组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拆迁服务中心和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组设在县信访局,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梳理排查项目推进中可能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和信访风险隐患,协调处理和化解涉及该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信访事项。
(五)秩序维稳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拆迁服务中心和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组设在县公安局,工作职责:依法打击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处理突发事件,保障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工作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六)督查督办组
牵头单位:县委目标绩效办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应急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拆迁服务中心和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组设在县委目标绩效办,工作职责:负责对宜威高速公路(珙县段)征地拆迁以及项目涉及到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督查督办,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七)宣传报道和舆情稳控组
牵头单位:县委外宣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应急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和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组设在县委外宣办,工作职责:对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征地拆迁中各类舆情问题进行收集和处置。
(八)各乡(镇)工作组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组设在各乡(镇),工作职责:负责本乡(镇)人民政府辖区内宜威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兑现、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杆管线搬迁和施工过程中群众协调、纠纷处置等相关工作。
四、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征地范围原则上以业主单位提供的征地红线图为准,确因施工或设计变更等原因调整征地范围的,需统一报指挥部明确后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一)临时用地
施工单位根据项目需要进行申报,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城管局、县拆迁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竹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商务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审核后,由各乡(镇)工作组完成宜威高速公路各标段混凝土搅拌场用地、驻地建设、弃土场等临时用地的选址、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控制性工程和路基工程
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用地红线图,经县拆迁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确认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由县拆迁服务中心配合,并对征地拆迁相关政策进行把关。
(三)杆管线搬迁
根据县拆迁服务中心、县经信商务科技局、施工单位、杆管线业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确认的杆管线搬迁数量,由杆管线业主单位编制杆管线搬迁方案及预算,经杆管线所属的行业部门审核后报县拆迁服务中心,由县拆迁服务中心送县财政局进行评审,县拆迁服务中心以财评结果为依据与杆管线业主单位签订搬迁协议,并支付杆管线搬迁费用,费用纳入征地拆迁成本。
五、征地拆迁补偿费及经费保障
(一)征地拆迁补偿费由县财政局划拨到县拆迁服务中心,县拆迁服务中心根据工作进度按实将补偿资金划拨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
(二)征地拆迁测绘费由县拆迁服务中心划拨到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兑现,纳入征地拆迁成本。
(三)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按征地拆迁补偿总金额的5.5%(其中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