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黄春江督导我县河湖清四乱工作
12月3日下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春江一行来我县督导河湖“清四乱”工作。
在县委书记崔竹君等的陪同下,黄春江一行来到锦屏镇神舟砂石厂,了解我县河湖“清四乱”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我县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河湖“清四乱”是指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我县共8个点位,目前已完成整改6个,剩余2个点位正在整改中。黄春江对我县河湖“清四乱”工作给予肯定,要求在后续工作中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有关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一以贯之,抓出成效。
黄春江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河湖“清四乱”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压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巩固扩大成果,不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要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把握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高质量整改到位。
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陈崛,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陈克明陪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