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开学季卫监护健康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工作,加大对传染病防控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执法力度,规范管理行为,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幼儿的身体健康,我队于9月13日-20日对辖区内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全县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都建立了传染病防控领导组织机构和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并能较好地执行;校园环境、厕所、室内物品,尤其是幼儿园的口杯、毛巾等能做到清洁消毒,消毒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较去年进步明显;设有卫生室或保健室的学校,配备了专兼职保健教师,配置了基本卫生设施设备,并在医校共管制度下,能比较及时的处理学生患病情况。但也存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踪与登记记录、消毒等记录不完善;口杯未做到专人专用等问题。
卫生监督员针对学校、托幼机构存在的问题,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并督促其积极整改,要求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消除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