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仪陇县粮食局机关支部关于开展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方案
中共仪陇县粮食局支部
关于开展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
方 案
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员党性观念与身份意识,进一步提升粮食局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经请示党组同意,决定自2016年8月起在全系统开展规范党员档案管理专项工作,切实全面加强我局党员档案规范化管理。根据《***章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精细化管理、保护和使用党员档案,提高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统一、科学、规范管理党员档案,逐步解决我局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责任不明确、保管措施不到位、档案缺损或丢失、查阅不方便、传递不规范、使用价值不大、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从而实现有党员就有档案、有档案就有党员的目标,使党员档案真正成为有效管理党员队伍的一个重要抓手。
三、具体措施
(一)统一管理。除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的党员干部档案及人才交流中心保管的党员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外,其他党员档案原则上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具体负责管理。党员档案如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且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以由相应的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负责保管,但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支要建立台账,并注明党员档案去向。任何其他党组织及党员个人不得擅自保管党员档案。
(二)规范入档。推行党员档案一人一表、一人一袋、一人一号的管理模式,实现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到位。
(三)加强监督。建立二个必查工作制度,即新发展党员、转入党员档案必查。局党总支负责审查新发展和转入关系党员的档案,主要审查档案内容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等问题。同时,局党支部开展党员档案管理工作集中督查活动,主要采取到点抽查、定员送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各级党支部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配齐档案管理设施设备和人员(8月1日-8月31日)
各党支部于8月31日前落实好党员档案室,并按要求配备好档案柜、办公桌、电脑、打印机、制度公示栏及其他防火、防潮、防腐、防盗设施设备。同时,将专(兼)职党员档案管理员名单报送局总支部。党员档案管理员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且具有一定党务和档案管理工作经验。
(二)集中培训党员档案管理员(9月1日- 9月30日)
全局组织一次党员档案管理员业务知识集中培训,特地邀请上级组织部门管理经验丰富的老师现场授课,切实全面提升档案管理员综合素质与业务水平。
(三)自查归档(10月8至12月20日)
第一步,由各党支部负责全面清查和整理党组织关系在支部的党员档案,填好党员档案资料清单,把档案装入专用党员档案袋,建立党员档案台帐。档案台帐包括党员的基本信息、档案所在单位、必备的四个档案资料情况等。此项工作于10月30日前完成。
第二步,各党支部将档案缺损或丢失的情况及党员台帐向其局党总支部汇报,并在局党总支部的指导下,确认党员身份是否属实,做好党员档案补齐工作。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档案缺损或丢失的党员补齐档案,如其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不补齐党员档案资料的,不认定或暂不认定其党员身份,同时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此项工作于12月20日前完成。
第三步,负责对所属全体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并按要求建立台帐。由局支部对每个党员进行统一编号,局支部按照统一编号规范档案管理,并统一安排发放党徽、党员证、党费证。同时,向局总支部报送未认定或暂不认定党员身份的情况。此项工作于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
(四)抽查整改( 2017年2月1日-3月31日)
局总支部将派出督查组对局支部的党员档案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就是以上工作完成情况。抽查方式主要是到点随机抽查、定员报送抽查、个别访谈等。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支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抓基层打基础的一个重要抓手来部署。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党员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工作标准。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严谨、细致的工作,各党支部、专(兼)职党员档案管理员要从小从细从严抓好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党纪要求确认党员身份,高标准做好整理归档和档案保管工作。在党员档案移交过程中,要有详细的移交清单,坚决杜绝出现新的档案毁损和丢失问题。
(三)严明组织纪律。各党支部、专(兼)职党员档案管理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财经纪律等,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圆满成功。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如有应认定而不予认定或不应予认定而认定党员身份的行为,以及补充虚假材料,造假档案,接受他人吃请、收受礼金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从严进行组织处理,严重的给予党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仪陇县粮食局支部委员会
201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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