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仪陇县大罗乡公共租赁房及附属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报告
索引号:2016-010 主题分类:工程、竣工、审计发布机构:县审计局发布日期:2016-10-20 文号:仪审投报〔2016〕63号关键词:投资审计仪陇县审计局关于仪陇县大罗乡公共租赁房及附属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仪陇县审计局对仪陇县大罗乡人民政府实施的仪陇县大罗乡公共租赁房及附属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仪陇县大罗乡公共租赁房及附属工程依据《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3年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仪发改综〔2013〕82号)和《仪陇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实施乡镇公租房附属工程有关问题的请示》(仪房管〔2014〕34号)文件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经比选招标(E报价),由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于2013年7月14日开工建设,2014年1月30日竣工验收。附属工程于2014年9月20日开工建设,2015年10月15日竣工验收。工程建设内容:公共租赁房为三层(局部四层)砖混结构,包括安装及装饰工程。附属工程为排水平口管及砖砌检查井、化粪池、场地硬化等。审计结果表明,仪陇县大罗乡人民政府在建设中按照建设基本程序进行了工程地勘、设计、招投标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但也还存在工程新增和变更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和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工程新增和变更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二)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15738元。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仪陇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工程新增和变更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的问题已责令建设单位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已责令建设单位调整多计的工程价款,并按实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仪陇县审计局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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