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幼保健院住院部各科室开展病情评估培训工作
近期,住院部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在各自科室按照二甲复评办公室的要求开展了住院患者病情评估培训工作,同期进行了相关知识测评,病情评估是指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 等途径,根据疾病的诊疗规范,对患者心理、生理、社会、经济状况、病情严重程度、全身状况、支持能力等做出综合评 估, 全面把握患者基本状况和诊疗服务的需求,为制定适宜于患者的诊疗方案提供依据和支持。在《二级妇幼保健院评 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中 3.4.1.1 条款有明确的要求: 有对医务人员进行患者病情评估的相关培训。
医院制定的《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也明确指出:
一、为了保证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使患者从 进院开始就能够得到客观科学的评估,医生能够做出详细科 学的治疗计划,当病情变化的时候能够及时调整修改治疗方 法,使患者得到科学有效的治疗,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县妇幼保健院实际情况,制定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二、普通患者病情综合评估应在 24 小时内完成;产科 患者应在 3 小时内做出初步评估;急诊患者在 1 小时内完成; ICU患者应在15分钟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三、各科室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专业常见疾病、重点病 种或项目的评估操作规范与程序,包括有详细的评估内容与 标准、评估时限等。
四、各科室使用医院统一制定的评估表格记录。
五、医院职能部门定期实施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管患 者评估工作,对考核结果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保证医疗质量。
六、医师对接诊的每位患者原则上都应进行病情评估。 重点加强手术前、麻醉前、急危重患者的病情评估、危重病 人营养评估、住院病人再评估、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
七、医师对门诊病人进行评估时要严格掌握住院标准, 严格按照患者的病情作为制定下一步治疗的依据,严禁将需 住院治疗的病人进行门诊观察治疗。假如门诊医生决定需要 住院的患者拒绝入院治疗,医生必须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 详细告知患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并签署患者的名字。
八、病人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对病人全面情况进行评估, 包括病情轻重、急缓、营养状况等做出正确的评估,做出正 确的诊断,参照疾病诊治标准,制定出经济、合理、有效的 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或者其委托人。
九、对病人在入院后发生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上级医 生请示,再请科主任共同再次评估。必要时可申请会诊,再 集体评估。
十、病人在入院经评估后,本院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 能肯定的,应及时与家属沟通,协商在本院或者转院治疗, 并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
十一、手术科室、麻醉科要在手术前实行患者病情评估。 术前主管医师、麻醉师应对病人按照手术风险评估表内容逐 项评估,并在术前小结、术前讨论中予以充分记录,及时调整诊疗方案。
十二、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实行患者病情评估,根据患者 病情变化采取定期评估、随机评估两种形式,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十三、临床医生除了对患者的病情进行正确科学的评 估,还应该对患者的心理状况作出正确客观的评估,全面衡 量患者的心理状况,对有可能需要作心理辅导的患者进行必 要的登记并作记录,建议请心身医学科医生给予必要的心理援助。
十四、所有评估结果应告知患者或其病情委托人,病人不能知晓或无法知晓的,必须告知病人委托的家属或其直系亲属。
十五、其余参照西妇幼发〔2017〕85 号文件执行。
县妇幼保健院属于妇产科专科医院,科室具有特殊性,不论是产 科患者还是儿科患者,均具有患者病情变化较快、急夜诊多、手术风险较大、病人周转快等特点,专业性极强,因此加强患 者的评估与护理管理,对减少医疗纠纷、提高患者就医质量都有很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