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台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整治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省市有关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镇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确保12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户)关停或搬迁工作及8月底全面完成非禁养区养殖场(户)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马 旭(玉台镇镇长)
副组长:蒋太飞(玉台镇人大主席)
郑良军(玉台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陈刚、杨显平、何云峰、王小波、黎晓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信息收集上报、工作督查等。
乡镇督导员:由各村驻村镇干部担任。
村级监督员:由各村(居)主任担任。
整治计划及工作要求
1、收集所在村养殖场(专业户)基本情况和污染情况。
2、对各村养殖场(专业户)进行现场勘查,根据污染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出具整改通知书。
3、对禁养区的养殖场(专业户)实施关停或搬迁,关停或搬迁后要对污染痕迹进行处理,最终达到没有污染痕迹。
4、由乡镇督导员、村级监督员、部门责任人监督养殖场(专业户)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督促整改进度,定期对养殖场(专业户)整改进度进行督查。
5、对于拒不整改的养殖场(专业户)进行上报,整改完成的予以验收销号。
6、工作过程中对全镇畜禽养殖污染进行再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