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公开遴选南部县政府办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部县政府办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称
文秘工作人员5名。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
1. 参加本次遴选的工作人员必须是我县县属行政单位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一般工作人员。
2. 政治素质好,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3. 身心健康,形象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周岁的计算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时间)。
5. 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 参加工作两年及以上。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地点:县政府办(秘书科),联系电话:5525456。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9月27日工作时间内。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报名所需资料及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3张,在县门户网上打印或现场如实填写《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县政府办、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准考证领取。2013年9月29日在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本次遴选由笔试和面试组成,遴选名额与笔试开考人数应不低于1:3,如低于该比例,则相应调减遴选名额。笔试为公文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县政府办、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分数线上有并列人选,并列人选全部纳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果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3天之内书面申请复查。每人只复查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束后,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遴选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轮。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对因考察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由县政府办、县人社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人事编制关系进行调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南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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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 月(岁) |
| 照
片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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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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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 学历、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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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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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专业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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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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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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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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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审查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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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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