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南部县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函〔2013〕58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和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对农民种植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棉花等主要农作物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良品种推广步伐,推进农业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及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力争全县水稻面积稳定在30.84万亩、总产1.573亿公斤以上,玉米面积稳定在35.71万亩,总产1.536亿公斤以上,小麦面积稳定在46.17万亩、总产1.708亿公斤以上,油菜面积22.79万亩、总产0.456亿公斤以上,棉花面积稳定在1.94万亩、总产(皮棉)200万公斤以上,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面积不断扩大,粮食单产水平稳定提高,主要农作物品质结构持续优化,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总体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农民种植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棉花,按照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坚持品种择优。鼓励农民和种植大户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高产、优质、抗病的品种,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宣传推广未经审定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坚持农民自愿购种。县农牧业局和各乡镇(街道)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公开推介主导品种,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优良品种,不得采取任何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购种。
三、补贴范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对全县种植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棉花并推广使用良种的农户和其他种植者(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业主大户)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二)补贴标准
统一按照计税耕地面积统计核实补贴面积,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小麦、玉米、油菜每亩补贴10元。
(三)补贴方式
按实际核实的种植面积和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直接打卡发放到种植农户和其他种植者。补贴对象是法人的,通过其基本账户发放,不得发放到个人账户。
四、工作程序
(一)宣传培训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召开农作物良种补贴专题工作会议,传达补贴政策,对核查人员和村组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迅速开展统计、核查、上报工作。要通过电视、广播、乡镇(村)务公开栏等多种载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大力宣传普及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二)核实补贴面积
县农牧业局负责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棉花实际种植面积的终审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负责对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棉花实际种植面积进行登记、审核、公示、汇总,形成良种补贴清册和汇总表。良种补贴清册(电子表册)一式三份,其中村(社区)公示一份,乡镇(街道)存档一份,报县农牧业局、县财政局审核一份,补贴清册必须载明经核对无误的一卡(折)通账号,必须有受益农户签名或盖章以及村、组负责人签名和盖章。村(社区)良种补贴汇总表一式三份,其中村(社区)存档一份,乡镇(街道)汇总一份,报县农牧业局一份,汇总表必须有村(社区)负责人签名和盖公章。乡镇(街道)良种补贴汇总表一式二份,其中乡镇(街道)存档一份,报县农牧业局审核汇总一份,汇总表必须有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名和盖公章。县农牧业局负责抽查复核各乡镇(街道)上报良种补贴的实际种植面积。
(三)公开公示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补贴面积和补贴对象的公示制度,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两级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补贴对象姓名、补贴品种、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以及县农牧业局和县财政局举报电话等(县农牧业局0817-5526323、0817-5527058;县财政局0817-5530156)。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对公示对象补贴面积、金额等有异议的,乡镇、街道要组织村(社区)进行重新核实并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四)发放补贴资金
县财政局根据县农牧业局提供的经过终审确认的实际种植面积,以及乡镇(街道)提供的补贴清册,通过县信用联社以一卡(折)通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卡发放到种植农户和其他种植者。
(五)保存资料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在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过程中,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规范的表册档案,务必保管好所有原始资料和凭证。
(六)建立农作物良种良法配套示范区
1. 建立示范区。乡镇(街道)要配合县农牧业局建立一定规模的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棉花良种展示示范区,共同把示范区建成良种补贴、品种展示、技术推广、政策宣传、产业化经营的示范窗口。
2. 推介优良品种。县农牧业局要根据新品种展示、示范情况,结合上级农业部门的品种推介,明确每年主要农作物推介品种。各乡镇(街道)和县农牧业局要积极引导农民群众选用优良品种,持续提高良种覆盖率,不断优化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
3. 推广节本高效技术。水稻重点推广旱育秧、优化定抛、强化栽培、免耕栽培、杂糯间栽、机插秧,玉米重点推广育苗移栽、地膜覆盖,小麦重点推广精量半精量播种、小窝疏株密植、机械化播种,油菜重点推广花期喷施硼肥、免耕栽培,棉花重点推广营养钵育苗移栽、地膜覆盖等节本高产技术,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四新技术深度融合。
4. 推进产业化经营。各乡镇(街道)和涉农部门要引导种粮农户与粮食加工、收储企业之间建立紧密互惠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帮助种粮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粮食收贮、加工、营销等一体化经营。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文成任组长,副县长杨鑫任副组长,县农工委、目督办、县农牧业局、财政局、监察局、信用联社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南部县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全县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业局,具体组织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由县农牧业局局长梁德华兼任主任、财政局副局长李传榕兼任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由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负总责,分管副乡镇长(副主任)具体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管,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务必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认真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不折不扣地做好申报、登记造册、审核、公示、上报、档案管理等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种粮农民和其他种植者直接受益。县农牧业局务必要会同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县财政局务必会同县目督办、农牧业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良种补贴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对补贴面积核实、人员经费落实、档案建立、补贴资金发放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各地执行政策过程中出现的偏差,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县财政局、信用联社要加强资金兑付过程的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惠及到户。
(三)严明纪律,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谁种粮补贴谁、有种才有补的原则,严禁套取、挤占、挪用、抵扣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趸大户等行为发生。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组织发动不力的乡镇(街道),由县目督办通报整改;对因工作延误、执行政策出现偏差等导致未能按时完成补贴兑付任务的,严肃追究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监察局要全程***监察良种补贴项目实施,严肃查处套取、挤占、挪用、抵扣农作物良种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四)保障工作经费,抓好验收总结。县财政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适当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经费,保障补贴品种推介展示宣传、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信息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管等工作顺利开展,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向县农牧业局反馈工作进展情况、问题及建议,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处理好补贴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补贴工作结束后,由县农牧业局牵头组织验收。
六、时间要求
2014年5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村(社区)完成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棉花种植面积的登记、造册、汇总、审核、公示工作。6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务必完成辖区农作物良种补贴汇总、审核工作,并将良种补贴清册和汇总表报送县农牧业局。6月30日前,县农牧业局将终审确认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送县财政局和县政府审定后,上报省、市财政和农业部门。8月30日前,县财政局通过一卡(折)通或基本账户全面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