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化肥使用情况调查办法
为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我县科学施肥工作,对全县化肥使用量进行定点监测。特制定《南部县化肥使用情况调查办法》如下。
―、调查范围
包括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单质化肥、复合(混)肥使用情况(非农业生产性用肥使用情况不列入调查对象)。
二、调查方式
农业生产性用肥使用情况调查:县对10个千亩示范片的化肥使用情况开展调查,每个乡镇(街道)确定10户化肥使用定点调查户开展调查。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农户、种植大户或种植专业合作社。
三、调查内容
详细记录化肥使用情况,即使用化肥品种,N、P2O5、K2O养分含量、施用面积、施用时间等。
四、数据收集上报
示范片化肥使用情况调查由县农业农村局直接负责,每季度填报一次。调查户由乡镇每个季度收集一次农业生产性肥料使用量记录数据,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
五、数据计算
通过加权平均各调查对象亩使用化肥水平,测算全乡镇农业生产使用化肥量。调查单质肥和复合(混)肥两大类,根据化肥品种及养分含量折纯后测算全镇用量。例如尿素(N46%)每亩使用10kg,折纯后氮肥用量4.6kg,某复合肥N:P2O5:K2O=15:15:15,用量每亩30kg,折纯后氮肥用量4.5kg,磷肥用量4.5kg,钾肥用量4.5kg。计算公式:加权平均各样本户亩使用化肥量=(样本户1化肥亩平均使用量×种植面积+样本户2化肥亩平均使用量×种植面积+...+样本户10化肥亩平均使用量×种植面积)÷(样本户1种植面积+样本户2种植面积+...+样本户10种植面积)。全镇农业生产使用化肥量=加权平均各样本户亩使用化肥量×全镇种植总面积。
全县化肥使用量=各乡镇化肥使用总量之和。
六、数据汇总
各乡镇(街道)要保留好监测样本户的原始记录资料,进行年度对比。汇总数据行业内部掌握,与示范片监测数据一起作为印证化肥减量工作成效的支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