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镇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抓好我镇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及人民生产生活稳定,根据《南充市高坪区非洲猪瘟紧急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非洲猪瘟是世界范围内养猪业重点防范的疫病,发病率、死亡率高,对经济社会可能造成较大的危害。要坚持底线思维、立足最不利局面;始终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控,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防控方针,强化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做到广排查,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坚决杜绝非洲猪瘟传入我镇。
二、防控范围
(一)主要对象
1.传播媒介:生猪、生鲜猪产品、病死猪、野猪;蜱(钝缘软蜱);生猪及生鲜猪产品运输车辆;餐厨泔水及废弃物等。
2.主体责任人: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负责人,生猪及生鲜猪产品贩运经纪人、运输人员,交易市场负责人、生鲜猪产品销售摊点负责人、餐饮门店、学校和单位食堂负责人。
(二)关键环节
1.生猪养殖、屠宰、调运、交易环节;
2.生鲜猪产品调运、销售环节;
3.病死猪运输、无害化处理环节;
4.餐厨泔水废弃物利用处理环节。
(三)重点区域。
我镇与周边镇相接的边境区域、南前线附近区域的生猪养殖场和交易场点、生鲜猪肉及产品销售市场、餐饮门店、学校和单位食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点。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告知。
主体责任告知。通过专题培训和发放告知书等形式对有关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告知。兽防站负责对全镇范围内生猪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场所、已备案的生猪贩运经纪人进行书面告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负责对生鲜猪产品销售市场、摊点和餐饮门店、学校和单位食堂的告知。各村村委负责对本村养猪户及村民的告知。各有关部门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经报备的流动生猪贩运经纪人要及时报畜牧部门备案登记并进行告知。
(二)全面排查
1.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兽防站要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场所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利用泔水喂猪的规模场调查备案和疫情排查,并禁止其泔水喂猪;餐厨剩余物(泔水)喂猪是传播非洲猪瘟的途径之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要对餐厨泔水废弃物利用处理环节开展排查,要掌握辖区内饭店、食堂等餐厨剩余物(泔水)的去向并建好台账;林业站做好野猪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出现病死野猪以及疑似非洲猪瘟症状野猪。镇各部门及村社要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场(户),场不漏畜,天天排查,落实日报告制度(各村在镇村群微信每天下午4:30上报),确保养殖环节、流通环节、屠宰环节排查工作全覆盖。
2.重点排查内容。排查是否有病死生猪,是否有来自疫区省份的生猪及猪肉产品,是否有来源不明的生猪及猪肉产品,是否存在未经检疫的产品,发现以上情况立即上报镇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办公室,并立即封查控制现场人员。
3.强化排查责任落实。对排查工作不到位、对私拉乱运不杜绝、隐瞒生猪发病死亡情况,以及发现生猪批量死亡信息不及时上报的,严格责任追究。
(三)严密外堵
1.畜牧兽医管理站要强化产地检疫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养殖场(户)按规定做好镇内生猪检疫工作,配合公安、交通、公路部门做好技术支持,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合镇政府和村两委做好当地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加强集贸市场、摊点和餐饮门店的生鲜猪产品销售、落实索证索票情况监管。
3.村两委要对本村生猪调入情况、生猪死亡情况、生猪收售和生鲜猪产品销售等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公布举报电话。
(四)科学防控
1.加强培训。兽防站要进一步加大对执业兽医、村级防疫员养殖业主的培训力度,同时向各联防部门发放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宣传资料,提高对非洲猪瘟的早期报告、鉴别诊断能力,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疫情,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督促猪肉产品集贸市场、摊点和餐饮门店做好日常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2.消毒灭源。兽防站要督促生猪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场所加强日常消毒工作。养猪场要实施封闭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严格对生猪圈舍、养殖场进出车辆及人员的消毒措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要牵头协调工商、环保、农业、教育、卫计等部门,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监管,防止餐厨剩余物(泔水)流向养殖环节饲喂生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要督促猪肉产品集贸市场、摊点和餐饮门店做好日常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五)应急处置
1.准备要充分。要按照永安镇《高坪区永安镇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充实应急物资储备。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联络畅通。
2.报告要及时。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要严格按照疫情快报程序,及时、规范做好疫情报告工作,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按程序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要严肃问责。
3.处置要坚决。一旦发生疫情,以“早、快、严、小”为原则,“封、杀、消、调”为核心,3公里范围内执行扑杀令,3-10公里范围内严密封锁,应急处置工作务必坚决,行动务必迅速,措施务必全面到位,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除疫点,切实防止扩散蔓延。
(六)宣传引导
要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各单位坚持疫情、舆情两手抓,提高敏感性,针对网络舆情动态,要第一时间发布宣传信息,通过主流渠道发声,科学引导舆论,突出解疑释惑,以正视听。一方面,要普及公共卫生知识,特别是要针对广大消费者的疑虑和关切,及时答疑解惑,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非洲猪瘟,理性消费生猪产品。另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洲猪瘟这种疫病还是相对陌生,要做好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养殖者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强化生物安全管理意识。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承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落实非洲猪瘟综合防控工作,及时开展督查检查,坚决打赢非洲猪瘟“攻坚战”。
(二)部门齐抓共管,形成联防联控。畜牧、公安、公路、食药、卫计、林业等部门要及时沟通,妥善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形成防控合力。
(三)加强资金保障,落实防控经费。财政部门负责防疫工作、应急物资、生猪扑杀等方面经费保障,确保防控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兽医部门要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更好发挥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作用。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