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启动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工作
为全面落实就业政策,满足劳动者跨地区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部里面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实行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登记证》的作用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基本载体,劳动者凭证在全国范围内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市上要求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办理,并进一步明确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的范围和审查资料。驻区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在顺庆进行就业登记,顺庆辖区内的新成长劳动力、就业转失业人员、个体经营户、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均要进行失业登记。
我区于7月8日正式启动该项工作。区上出台做好该项工作的通知:按属地原则,由街道(乡镇)对本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进行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只登记不发证,失业登记是先登记后发证,所有登记都要录入专网,采取街道(乡镇)先登记,录入专网模块,区就业局制证,最后将街道(乡镇)数据汇总后上传市上的数据中心,这么一个工作思路来稳步推进这项工作。目前,我区已办理《就业是登记证》400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