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政策支持小个体变大企业
本报讯(李邦华)10月27日,笔者获悉,为鼓励个体工商户升级转型为企业,引导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组建成为企业集团,促进个私经济发展壮大,顺庆区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快个体转企 推动民企提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组建成为企业集团。
据了解,《意见》明确了个体转企将按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必转、符合条件的鼓励支持转、重点行业引导转的原则,要求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市场主体性质为企业的,应依法转型为企业;对已登记在册的资金数额10万元以上,雇工8人以上,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型、服务型、商贸型,有定型产品或有自己品牌的个体工商户,鼓励并支持其转型为企业;个体转企重点行业为从业人员较多、经营规模较大的生产型、住宿、餐饮、娱乐、洗浴以及国家明确规定应当登记为企业类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二手车经营、汽车品牌销售、典当、因私出入境中介、境外就业中介、旅行社、劳务派遣、成品油经营等;对具备组建企业集团条件的民营企业,鼓励并支持组建成为企业集团。
据悉,《意见》还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在工商注册商方面,将开辟个体转企、民企提升注册登记绿色通道,除了能保留原来名称外,转型企业原获得的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等各种荣誉称号继续保留。同时,个体转企放宽出资方式限制,实行免费办理转型登记,对转型企业2010-2012年3年内免收年检费,对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较高、守法诚信的转型企业优先实行年检免审(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食品行业等除外),个体转企后2010-2012年免收3年私营企业会费;放宽集团公司登记条件,其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2000万元。
《意见》明确提出,将在税收收取、前置许可等方面给予相关优惠,积极支持鼓励个体转企,引导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组建成为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