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我市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四大类价格违法行为
针对目前商贸流通等市场领域标价不规范、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现状,日前,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按照全省安排部署,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包括:我市所有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重点针对大型零售企业、超市、农贸市场、专业市场、旅游景区、车站、加油(气)站、餐饮住宿等商贸流通服务领域的经营者。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以下四大类违法行为: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虚假优惠、虚假打折、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种类型的价格欺诈行为;串通涨价、低价倾销、散布涨价信息、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大型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不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对供应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限制条件的收费行为。
《通知》指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要全面推行规范化明码标价,对标价不规范并屡教不改的经营者,要给予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价格欺诈等典型违法案件,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