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川镇五措施治理城乡环境工作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镇调整了领导机构,。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2名副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及各村(社区)、镇辖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各村(社区)、镇辖各企事业单位相应成立了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小组,确保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有人问。三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行领导分级负责制,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与各村(社区)、镇辖各企事业单位签定责任书。四是明确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环境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其他领导主动抓、单位部门村(社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方案,明确目标。镇相继出台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评奖惩办法》、《城市规划区“门前五包”管理》、《印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单位部门签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细化分解,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标、意义、任务和要求家喻户小晓、人人皆知,营造一个“共同整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一是镇8月30日召开各村(社区)、镇辖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共240人的会议,对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再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村 工程,每天早、中、晚播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人人爱清洁,讲卫生。三是发动学生参与,组织中小学生配合宣传,上街入村进行文明劝导,清扫垃圾,散发宣传资料,带给家长人人爱清洁,讲卫生《告知书》。
四 、强化督查,严格追责。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一是政府组织工作组,对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实行每周一通报。二是由镇纪委牵头,现场检查,明察按暗访,督促各村(社区)、镇辖各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三是聘请10名环境卫生监督员,对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监督。
五、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村(社区)、镇辖各企事业单位全力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责任区域和门前五包,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一等奖1名奖金5000,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惩后3名,扣目标分5分,免去支部书记和告戒主管部门。(嘉川镇 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