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司法局六个围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州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央“六个围绕”和“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目标,认真按照“九抓九促”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强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主要取得了以下6个方面的成绩。
1.高位启动,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州司法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司法局长为成员,做到高位启动,全员参与。2018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及党组(扩大)会议11次、全局干部职工会议5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7次。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10万元。强化学习,局机关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测试做到全覆盖。
2.结合实际,强化责任担当。将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明确了重点结合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监管、律师管理等方面进行推动落实。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册。为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统一办理彩铃宣传扫黑除恶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开展宣传,发布或推送扫黑除恶各类信息100余篇。先后2次与公安部门联合组建“护航战队”服务脱贫攻坚,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加强特殊人群管控,2018年以来,全州共办理社区矫正执法变更21起,申请撤销缓刑16起,撤销假释2起,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收监3起,通过强化监管,形成强大震慑。
3.源头治理,践行“枫桥经验”。本着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全州优化调整人民调解委员会1374个,人民调解员7823人,2018年,全州共调处纠纷11238件,调处成功11106件,成功率达98.83%,涉及金额24243.024万元。同时,积极组建工作专班,先后成功处置、参与和化解了兴义市兴驰客运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所属60辆客运班线车主集体上访案、册亨望谟土地边界纠纷宣判案、兴仁“5.31”现役军人上访案等11起复杂疑难案件,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深挖彻查,强化线索摸排。一是通过单位职工自查、设立举报箱、安排专人排查、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经排查,本单位暂未发现干部职工涉黑涉恶或充当“保护伞”现象。二是通过群众举报、在受理矛盾纠纷调解、特殊人群管控、基层反馈等种方式,深入排查、梳理、分析、研判,反复核实。目前,共向州扫黑办上报涉黑涉恶线索4条(其中,县市司法局报送2条)。
5.履职尽责,全面依法推进。重点加强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备案及指导,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一是由州中院转来涉黑涉恶案件18件,均按程序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进行代理。二是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备案和指导,目前律师主动备案13件。
6.加强督导,总体协调推动。坚持州县乡三级一体化推进,以督导促进工作,以问题整改倒逼工作推动。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先后2次按照州扫黑办要求对县市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先后3次对本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其中,2019年已开展1次),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