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清明期间强化各项措施倡树文明殡葬新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民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通知》民办函(2019)30号、《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通知》黔民办函(2019)28号相关精神,黔西南州在清明节期间强化措施,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
一是由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通知》,要求各县(市、新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安全、服务保障、文明低碳祭扫、节地生态安葬宣传、清明节应急值守等各项工作,强调加强风险隐患工作排查,加强群众安全祭扫、倡树文明殡葬新风。
二是州民政局、州文明办联合下发了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向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发出除丧葬陋习、移风易俗倡议,州市民政部门清明期间联合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及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公益宣传活动,倡导生态节地安葬、推广绿色殡葬,各县(市、新区)殡仪服务场所均设立了清明期间宣传工作点,积极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倡议书、免费为群众提供祭扫鲜花倡导文明低碳祭扫、生态祭扫、推广网络追思祭扫等现代祭扫新方式,做好服务保障和文明祭扫引导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绿色殡葬、实施节地生态安葬。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严格按照《黔西南州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清明期间,兴义市实施节地生态安葬3例,补助奖励资金0.6万元,义龙新区实施节地生态安葬2例,补助奖励资金0.4万元,兴仁市实施节地生态安葬2例,补助奖励资金0.6万元。
四是明确兴义市福禄山经营性公墓、马岭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为省级清明节祭扫观测点,设立州清明节值班办公室,按时统计上报观测信息,对群众文明祭扫动态进行密切关注。
五是成立州清明节祭扫服务殡葬工作巡查组,开展对全州经营性公墓及农村公益性公墓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服务巡查工作,强化安全隐患及风险隐患排查,对相关服务单位做好祭扫服务工作保障明确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