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办印发通知明确州管国有企业类别和监管机构
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日前,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明确州管国有企业类别和监管机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州管国有企业类别和监管机构进行明确。
《通知》明确,州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州管一类企业设置,由州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州宏升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州水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州金农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州畅达养老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明确为州管一类企业,由州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州财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明确为州管一类企业,由州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兴义汽车运输总公司明确为州管一类企业,由州交通运输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州黄金公司、州印刷包装总厂、州机械厂明确为州管二类企业,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州直其他部门所属的国有企业明确为州管三类企业,由州直各相关部门分别履行出资人职责。
《通知》要求,州国资委在履行所监管企业监督管理职责的同时,负责全州国有企业监管宏观政策制定和业务指导工作。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通知》强调,州管各企业要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持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我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