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地名普查办三举措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
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国家和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以来,各县(市、区)虽按照地名普查要求清理了一大批不规范地名,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一些“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割断了地名文脉,损害了民族文化,妨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地名工作的***精神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的部署要求,根据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黔民发〔2019〕4 号)文件精神,我州地名普查办积极采取措施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一是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市)民政局和义龙新区事务局,采取电话***的形式及时了解和跟新进度情况;二是由民政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成立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领导小组,协力推进不规范地名整治工作;三是开展督查督导工作,2月27至28日两天,由州民政局副处级干部田应国带队到部份县(市)对不规范地名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督导,指导各县(市)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及时及早完成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