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州电子雷管推广应用推进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11.20全省电子雷管技术推广应用推进会议”精神,继11月26日召集全州24家爆破作业单位召开会议之后,12月8日上午,黔西南州公安局再次组织召开全州电子雷管推广应用推进会议,全州9个县(市 、区)公安局(分局)分管治安局领导,治安大队长及民爆专管民警共计30余人参与了会议。会议由治安支队左波副支队长主持,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俊国同志出席会议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左波副支队长首先向参会人员传达了全省电子雷管推进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州电子雷管使用情况,对公安机关存在的政策精神吃不透、工作重视不够、源头把关不严、检查力度弱化等几个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要求各局特别是治安部门负责人一定要提前谋划,确保电子雷管推广使用工作在近期有较大提升。
赵俊国副局长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电子雷管在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等方面具有普通雷管无法比拟的技术优势和实用前景,各县(市、新区)公安局(分局)要高度重视电子雷管的推广使用工作,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高度,牢固树立民爆物品安全第一的底线思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二要全力推进。要严把民爆物品购买许可审批关口,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审批购买运输传统雷管,督促企业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做好传统雷管到电子雷管的有序更替。三要严格督察。加大对辖区爆破作业单位的日常检查力度,指导好爆破作业单位科学有效消除库存传统雷管,防止出现爆破作业单位不按规定使用电子雷管的情况,治安支队要安排专人采取日巡查、周调度、月通报等方式抓好此项工作,对弄虚作假、不如实进行爆破作业合同备案、不按照省厅规定使用电子雷管的爆破作业单位,直接对其民爆信息系统进行锁闭,对违反国家法律、标准及规定实施爆破作业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上报省厅吊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