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强化新市民计划织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保障
一是创新工作思路,及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低保户“农转城”工作。对已迁移户口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低保户及时办理“农转城”工作。根据《黔西南州新市民计划兜底保障推进措施》(州委办字〔2018〕4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截止日前,对迁移户口27户87人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村低保对象2017年7月已转为迁入地(栖凤街道办九龙社区)城市低保对象。创新工作思路,对不愿意迁移户口或是没有及时迁移户口已办理新市民居住证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低保户转为城市低保,提高低保待遇,帮助他们迁出来,稳得住。今年6月份民政局牵头,组织移民、扶贫、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安置点进行调研,召开联席会议商议,对已入住的搬迁农村低保对象转入了城市低保工作,突破政策界限采用了试点县的政策开展了“农转城”工作。今年8月份将239户866人办理新市民居住证的农村低保户转为迁入地城市低保(其中栖凤街道办39户121人、钱相街道办五福小镇200户745人)。对符合纳入城市低保的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100%纳入城市低保待遇。原来不是农村低保户搬迁到安置点栖凤九龙社区后,2018年经申请,符合城市低保条件7月份纳入12户29人。对确已搬迁的困难群众办理“农转城”共278户982人。二是用好用足社会救助配套政策。及时发放人均1500元一次性城乡临时救助资金。 2018年春节前,对2016-2017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搬迁对象2744人实施人均1500元城乡临时救助发放资金411.6万元。支助符合政策对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支助全县城乡低保对象12034人(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低保户982人)人均120元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中大病患者35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人均支助10元。三是积极开展易地移民搬迁安置点基层组织筹建工作。根据《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跨区域易地移民搬迁安置点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字〔2018〕16号)和州、县有关推进新市民计划文件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地名管理条例》、《贵州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专班在前期开展调研并报县政府审批组建栖凤街道办事处九龙居委会、钱相街道办事处五福居委会的基础上,积极深入到招堤街道双龙小镇、栖凤街道蘑菇小镇实地开展调研,帮助筹建基层政权组织。通过调研,双龙小镇安置点规划搬迁1656户8760人,现已实际搬迁入住156户634人,招堤街道已成立双龙居委会(暂名)筹备工作委员会,并从五个社区抽调人员到安置点组成工作组,具体开展筹建工作,拟建的居委会活动场所已完成主体工程,目前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2018年10月18日下午,街道筹备工作委员会在双龙小镇召开了入住居民代表征求意见会议,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双龙居委会筹备工作顺利推进。蘑菇小镇安置点规划搬迁3000户10000余人,现已搬迁入住约50户200余人,栖凤街道目前已成立蘑菇居委会(暂名)筹备工作委员会。四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新市民和谐家园。健全特困供养机构,配备管理服务人员。(1)设立特困供养管理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所有特困供养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开展法人登记。(2)配备14名特困供养机构管理人员和按照1:3、1:6、1:10的比例配备护理人员。规划实施“129养老产业”发展布局,推动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按照“立足安龙,面向全国,拓展国际市场”的要求,科学合理抓好“一个基地、二个中心、九个网络”的“129养老产业”发展布局,全面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建设以县城核心区“黔西南州安龙县健康养老服务基地--中国安龙养生谷”为基地,面向全州、全省、全国的社会化中高端养老服务示范基地,跻身国际高端养老市场;建设城南栖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政府兜底保障服务型养老服务中心,助推决战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同步小康;整合镇(街道)农村敬老院资源,建设以9个镇(街道)为服务站点的居家养老社区综合网络服务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社会化服务。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发放照料护理补助费,确保特困对象生活有保障。一是特困供养生活保障水平随着城市低保标准的提高而提高(特困供养月保障标准是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2018年月人均741元);二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月人均1570元全护理照料护理补助资金,发放月人均半护理照料护理补助资金942元,发放全自理照料照料护理补助资金314元。实行医养结合。各镇(街道)农村敬老院依托当地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每周为供养对象进行一次检查、每年为供养对象开展体检、保健、康复等日常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