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商品房销售第二次专题视频会议
为加快推进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建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11月19日下午15:00,州住建局在局6楼会议室,组织各县(市、新区)住建部门分管领导和州住建局住保科和房产科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省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商品房销售第二次专题视频会议”。
会上,各市(州、区)汇报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进展情况;省住建厅保障处文建处长通报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李国忠处长通报商品房销售情况。
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勇在会议总结时要求:一是2018年棚改任务目标,截止目前还剩11天时间,各地务必要千方百计确保11月底100%完成本年度棚改开工任务,要对住建部及省政府有交待;二是2014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问题,各地务必要完成100%分配入住,11月底完成100%的分配任务;三是2017年度审计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千方百计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2019年棚户区改造申报工作,陈勇副厅长着重强调要按“1361”指导思想。一是“1”。2019年棚改申报工作,在11月30日前要经省政府报国家住建部;二是“3”。2019年棚改申报工作,不搞一刀切、不下达指标、不层层下任务;三是“6”。按住建部等6部委局建办保(2018)55另文要求,严格执行六严禁,申报项目在财政能力承受范围内,项目要安排在县城中心核心区域;四是“1”。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对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安排,各地要在11月23日前将项目申报清单及地方财政能力评估报告经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州住建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州人民政府,待州人民政府组织审查,经分管副州长签字盖章后于11月23日上报省住建厅。逾期不报,住建厅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