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安监局组织全州冶金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金属冶炼行业属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安监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培训并考核。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参加培训考核合格的行为属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停产整改。为了加强金属冶炼企业规范行业管理,完成法定培训取证手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认真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企业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州安监局领导高度重视,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全州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具体工作由局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
州安监局综合科根据局领导安排,及时与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沟通衔接,并认真拟定培训工作计划,按照国家颁发的培训大纲(安监总人字〔2003〕139号)和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学时安排规定,确定于2018年9月6日―9月10日在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为期五天的集中学习培训。州安监局综合科负责人谭勇和学院相关老师负责授课,要求培训总学时不少于40个学时,授课内容严格按照冶金行业管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求进行,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范、安全生产职责与责任追究、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安全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职业危害与防范、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教学、应急防范与处置等。学习培训结束后由州安监局组织网络考试,并为考试合格学员颁发合格证书和为优秀学员发放荣誉证书。
本期共有27家冶金行业企业,78人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其中企业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25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53人。本次培训在州安监局与学院的密切配合下,通过教员们的认真备课与精彩授课,通过学员们的认真学习,在州安监局与学院的严格要求和全程***管理下,78名学员考试合格75人,合格率为96%。为了鼓舞士气、激励先进,通过平时学习表现和考试成绩综合评选出5名优秀学员,并为他们颁发荣誉证书,希望他们能够再接再厉,带头搞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