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市监局东湖分局抓早动快开展2017年度年报工作
为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强化信用约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年报应报尽报,兴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湖分局采取四项举措,积极组织辖区市场主体参加2017年年报工作。
一是注重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分局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度,并建立督查制度,及时解决年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监管干部人人熟练掌握年报网上操作程序,把握年报工作的规范和要求,确保年报工作及时、规范、有条不紊的开展,切实提高年报率。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市场巡查、张贴宣传画、短信、微信交流等方式向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告知年报公示法律法规、申报流程、注意事项,多角度、多渠道宣传发动广大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年报义务,及时参加年报。告知其年报流程、时间以及不参与年报的法律后果,逾期不报或虚报者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是注重服务意识,推进工作进度。要求监管干部主动***对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行政指导,对配备电脑的经营户,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开展年报,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督促其到分局开展网上年报。同时,分局办证窗口安排专人负责解答来人、来电的咨询,积极受理提交纸质报告个体工商户的年报公示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四是查漏补缺,加强督促。根据年报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建立市场主体年报台账,梳理出尚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名单,通过发放明白纸、电话通知等方式,督促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年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