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民宗局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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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近日,普安县民宗局在楼下镇泥堡清真寺召开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培训会,县民宗局部分干部职工、泥堡清真寺教职人员、民管会成员及广大信教群众6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
培训会对新旧《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对比分析,就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中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法律责任等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大大提高了教职人员及广大信众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认知度。
会议强调,新条例对依法保障公民信仰自由,推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大家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执行好新条例,始终坚持爱国爱教的正确方向,保持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向同行,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提高思想觉悟,增强贯彻执行宗教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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