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17-2030年)》规划顺利通过州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图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 图片提供柴邦州
2016年以来,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经过历时1年多的努力,认真调查规划编制、修改完善,《黔西南州湿地保护发展规划 (2017-2030年)》通过了州湿地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专家组评审审核,整个编制程序全部完成。目前,《规划》已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审定,顺利通过批复。
《规划》结合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需求及省有关中长期规划,并与《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年~2030年)》、《贵州省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14~2030年)》相衔接,主要明确规划期(2016年~2030年)内湿地保护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到2030年,湿地公园个数从2015年4处(国家级4处)增加到39处(国家级7处、省级6处、州级7处、县级8处、保护小区7处、多用途管理区4处),全面构成以湿地公园为主体,以湿地保护小区、多用途管理区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建立国家级重要湿地1处,省级重要湿地6处,全面有效的开展湿地保护和发展。
批复要求,州林业局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完善我州湿地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规划》的实施为维护我州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黔西南州湿地资源、发挥湿地综合效益、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于保护黔西南州湿地资源,完善湿地保护制度体系,遏制湿地减少、退化势头,促进区域生态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