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财政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今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是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基本法,与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10月27日,有幸邀请到天生律师事务所陆光伦律师到我局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为财政队伍增添民法知识素养。
一是从《民法总则》重要意义、思想内涵、社会治理作用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详细解读了民法基本规定、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及诉讼时效等内容;二是引用案例、做对比的方式做了深入浅出的具体分析和讲解,加深了干部职工对制定《民法总则》重要性的认识和对《民法总则》的理解。
另外,以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为契机,积极发动全局干部职工细致学习《民法总则》专题,通过自主学习、练习等方式掌握《民法总则》的内容、框架、结构,在工作中正确理解与适用《民法总则》,提升工作能力。同时要求财政干部丰富学习形式,多自学,在工作和生活中更加丰富宣传形式,开展《民法总则》学习宣传,做学法、用法、尊法的好党员、好公民。
本次学习会内容丰富、信息量大、案例实践指导性强,为大家全面了解在新时期下如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起到重要作用,将对进一步深化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和法治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讲座由陈江副局长主持,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