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社局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协调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32号)、(黔人社厅通〔2016〕461号)及《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暂行)》(黔人社厅通〔2016〕46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州工程建设领域农名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9月5日,黔西南人社局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协调会。会议由黔西南州劳动监察局局长杨学斌主持,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莉出席会议并讲话,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能源局、州工信委、兴义市人社局等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州劳动监察局局长传达学习《***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32号)等文件精神,并重点强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铁路、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本行业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能源局、州工信委等单位分别就本行业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交流发言,并一致表示会全力督促本行业企业落实好此项工作,同时按文件要求做好数据传输报送工作。
最后,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莉讲话并强调,此次会议是推动我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一次协调会,希望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省、州等文件精神,推动好此项工作开展。并建议:一、各成员单位要落实文件精神,践行州委书记刘文新“干就是讲政治,不干就是不讲政治”的讲话要求;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