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商务和粮食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到兴义市开展检查工作
2017年8月14日,根据《省粮食局关于2017年粮食库存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补充通知》(黔粮监管〔2017〕194号)要求,州商务和粮食局王文海副局长率储备管理科科长欧辉一行二人,在兴义市工科局粮食股苏朝银同志的陪同下,检查组一行冒着大雨对兴义市金五谷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粮库库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的同时,对该库旧厂房出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检查组一行采取地毯式方式对旧厂房的房内房外进行了彻底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当即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务必按照通知书内容在8月18日前完成整改。
一是明确专人管理。在明确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的同时,该公司要指定专人对旧厂房进行专项安全管理,并实行上下班检查制度,即每天上班进行检查,下班进行复查,每天的检查记录必须双方签字,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会同承租方进行整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做好整改记录。
二是实行24小时值班。要求承租方每天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仓内物品堆码整齐,保持环境整洁。单位值班人员进行不定期巡逻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达到安全要求。
三是对旧厂房外部用电设施进行规范铺设,合理布置。对旧厂房内部用电线路按照安全用电的标准重新更换,规范合理铺设。
四是把外租的旧厂房设施作为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进行监管。库房内留足消防通道,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不准在库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作业,做到人走电断,且仓内、外必须配足灭火器具,悬挂禁烟火警示牌,确保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