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民宗局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生工程项目督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监督,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黔西南州望谟县民宗局成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方案,针对2014-2016年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督查。 7月17日,望谟县民宗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站对油迈瑶族乡11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账目、翻阅档案、深入项目建设地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督查。
督查的11个项目中,9个项目已竣工验收,1个未实施,1个正在实施。核查中发现如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未及时落实,项目组织实施不力;二是已竣工验收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资金长时间滞留现象。其中:未实施项目为坝令通里奖浮桥,该项目原为坝令至里奖便民桥,由于原建桥选址与望安高速路冲突,后因物价上涨资金不足未建,于2016年10月经请示望谟县政府领导同意改建“浮桥”,目前还未实施,油迈瑶族乡政府承诺汛期结束立即抓紧时间实施。在建项目为各沙村党员活动室。其余9个项目都已竣工验收,项目包含民居改造、寨门、文化墙、圆堡仓等建设。由于部分项目资金油迈瑶族乡政府用于整合使用,目前正在审计中,油迈瑶族乡政府表示,审计结束后立即按程序完善竣工材料以及拨付项目款项。
督查组要求:1.对已竣工验收项目要按要求尽快完善竣工档案材料,及时报望谟县民宗局备案;2.已竣工验收合格项目,要按程序抓紧时间拨付项目工程款,避免造成资金滞留、闲置;3.对未实施项目,汛期结束抓紧时间实施,尽早让群众受益,方便群众出行。
督查组强调:一是尽快落实项目,使群众真正受益;二是项目资金在项目竣工后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拨付,不要长时间滞留;三是油迈瑶族乡政府根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整合、实施、使用等实际情况,写项目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