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部署暨培训会在兴义召开
7月20日,黔西南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部署暨培训会在州人社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案庭庭长邓标主持,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莉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人社局分管调解仲裁工作领导、仲裁院负责人、仲裁院办案人员,义龙新区政治部分管调解仲裁工作领导、仲裁院负责人、仲裁院办案人员,州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州仲裁院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州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韦宁同志传达了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案庭庭长邓标传达了省人社厅《关于推进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创建活动的通报》,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莉同志对获得示范仲裁院的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仲裁院进行授牌。邓标同志对新修订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作了详细的解读。
最后,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莉同志作了题为《落实法治理念 强化效能建设 着力打造全州调解仲裁工作新局面》的讲话。她强调:调解仲裁工作关系社会民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大家务必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注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让仲裁工作与当前法治精神高度统一,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树立仲裁工作公信力。同时,要求与会同志:一要认真学透“两个规则”,严格按照“两个规则”和相关法律开展劳动仲裁工作,规范仲裁活动,提高仲裁质量;二要提高终局裁决率,继续开展创建示范性仲裁院活动,符合终局裁决标准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终局裁决,力争达到终局裁决率的目标任务,继续推进创建示范仲裁院活动,争取早日实现全州示范仲裁院全覆盖;三要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多元化调解服务效能,继续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效能和社会公信力;四要加快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加大调解仲裁工作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