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严格执行《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州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区域差异与整体优化相结合、市场激励与法治保障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系统安全。
目前,我州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涌现了很多亮点和先进做法。一是明确改革思路,着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在创新实施流域河长责任制、创造性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着力构建“大环保”格局,以及创新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取得了重要突破。二是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的突破。2016年以来,我州积极推进绿色产业重点项目实施,全州第一批大生态十大工程包开工率为73.7%,完成投资43.12亿元;绿色经济工程包开工率为70%,完成投资44.46亿元。同时我州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也取得了新的突破。我州积极发展山地旅游业,旅游商品行业结构优化升级效果明显,绿色循环产业园区已初具规模,大数据信息产业发展也取得突破。三是聚焦民生,着力解决民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全力打造绿色生活环境方面。全州主要水系水质优良率达到93 %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8%。同时开展了辖区内县城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州中心城市及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8%、全州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100%。鸿大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已获得省发改委核准,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各县市区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水平进一步提高,资源再利用效果明显。在全力筑牢生态屏障方面。全州生态工程扎实推进,环境状况改善显著。我州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14%,比2010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州主要河流9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由2010年的77.8%提升到100%。中心城市兴义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由2010年的88.5%提升到99.5%。在坚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珍珠串链”计划,镇村联动措施有力,新打造一批美丽乡村。我州兴仁县、安龙县、义龙新区共12个乡镇于2016年列入全省第一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带试点村,主要开展了垃圾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绿化提升工程、道路工程、供水工程、供电及光明工程、农房改造建筑风貌提升工程、传统村落保护工程、数据乡村计划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试点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