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信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州工信委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系列活动,不断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挂帅指导。为促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州工信委及时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经费保障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积极申报创建,扎实开展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7年州工信委开展申创工作。办公室按照创建考核验收标准,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填报申报表、展开自查等方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前期申报工作。
三是聚焦脱贫攻坚,促进民族团结工作。州工信委帮扶普安县高棉乡棉花村和嘎坝村,积极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正处级领导包保贞丰县鲁贡镇弄洋村、者央村、者冗村,委领导充分利用结亲戚、结对子的机会,与少数民族群众走亲戚、拉家常、帮贫困、增感情、促团结。通过帮扶改善村的基础设施条件,与村“五人小组”共商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工作,开展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帮扶村的各项建设。
四是结合民族团结月,开展系列活动。通过开展道德讲堂,讲党课,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参加知识竞赛、综合知识测试等一系列活动,不断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